近日,北京市交通委會同市網信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和朝陽區、海澱區政府,共同約談多家在京運營的共用電動自行車企業,強調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業及其運營平臺,或將面臨行政罰款、扣留車輛、下架APP等多重處罰。
此次被約談的企業涉及考拉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為北斗信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考拉出行)、上海乾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筋斗雲出行)、寧波小遛共用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小遛共用)、武漢小象創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電單車)、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騎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投資人和控股方)等企業,違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違規投放共用電動自行車,且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電動車登記、未能準確披露服務資訊、未建立用戶押金預付金專用賬戶、未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提供資訊等多項問題,涉嫌嚴重擾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市場秩序。
因多家企業在工商系統預留的聯繫方式失效,執法人員曾前往失聯企業的註冊地址實施到府約談。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騎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青鳥快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共用電動車企業註冊地址為無效地址或無人辦公。
執法部門將持續加強執法監管,堅決取締非法運營行為。同時呼籲廣大市民,為了保證人身安全和資金安全,切記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用電動車。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