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絕不會再安裝攝像頭了,以前我們不知道這種行為違法,現在通過檢察官們的釋法説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到各售樓中心開展公益訴訟“回頭看”時,某售樓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對非法採集人臉資訊行為有了全新的認識,以後絕不會再安裝抓拍人臉資訊的攝像頭。
在過去的一年裏,針對售樓中心安裝人臉抓拍系統的現象,長春檢察機關積極履行公益監督職責,消除了公民個人資訊洩露的安全隱患。此前存在人臉資訊被非法採集的幾家售樓中心,目前均已主動拆除。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長春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持續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合力。
售樓中心暗藏貓膩
違法收集人臉資訊
2021年10月,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依託公益訴訟大數據平臺,發現了南關區某售樓中心非法採集人臉資訊的案件線索。
長春市民王女士跟隨仲介去南關區某售樓中心看房時,被領到指定區域“刷臉”。仲介告訴她,這樣才能獲得具體價格及購房折扣。回家後,王女士懷疑此舉可能存在人臉資訊洩露的風險,於是向12309檢察服務熱線舉報。
“我們對案件線索開展初步調查,並邀請南關區公安分局資訊技術部門的民警輔助調查取證。”南關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他們一行人走訪了4家售樓中心,發現有3家售樓中心均安裝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攝像頭,調查人員通過拍照、現場詢問等方式固定了證據,民警提取了後臺作業系統的人臉數據存儲資訊。
在辦案檢察官提供的圖片材料上,記者看到在某銷售管理系統上,攝像頭的畫面正對著銷售中心大門,系統對經過人員的人臉實現自動抓拍並存儲,形成清晰的人臉圖像,在每個圖像下面都有精確到秒的詳細時間,該系統還自動生成一組複製人臉的ID,管理員可以對圖像標簽進行編輯設置……
“我們詢問售樓中心負責人得知,安裝人臉抓拍攝像頭主要是為了判定到訪者是個人到訪還是由仲介帶訪,以便同仲介結算帶客佣金。”辦案檢察官説。
南關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涉案的幾家售樓中心均在入口、沙盤等消費者經常停留的地方,安裝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攝像頭,在未取得消費者明示同意的情況下,非法收集、使用、存儲消費者的人臉資訊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社會公共利益。
“去年年初,我們依法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立即履行監管職責,對涉案售樓中心違法收集消費者人臉資訊的行為依法查處,並開展個人資訊保護領域專項整治行動。”辦案檢察官説。
2022年6月,長春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以書面回復的形式採納了檢察建議,依法向涉案售樓中心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同時針對轄區內15家售樓中心開展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對存在非法獲取人臉資訊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經過專項整治活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份,累計消除公民個人資訊洩露隱患5000余人次。
為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長春市檢察院隨後還開展了個人資訊保護專項監督活動,對全市的汽車銷售店、在售樓盤等進行排查。其間,綠園區人民檢察院發現一家售樓中心存在非法獲取個人資訊的行為,積極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溝通,並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儘快整改,目前該售樓中心已經整改完畢,取得了較好效果。
濫用人臉採集技術
侵犯社會公共利益
各大售樓中心不惜花錢購買人臉抓拍系統,是真的用於識別“仲介帶客戶”還是另有他用?記者採訪了在長春市從事十餘年房屋仲介工作的張先生。
“在售樓中心安裝人臉抓拍系統是最近兩年開始的,此前沒有這麼先進的技術。”張先生説,售樓中心的人臉抓拍系統主要用於識別“仲介帶客戶”的情況。
據張先生介紹,各大樓盤建好後,開發商會想盡辦法擴大銷售渠道,最終目的是將建好的樓房賣出去,於是他們會選擇銷售公司進行現場銷售,同時還會委託房屋仲介公司,利用仲介人員帶客戶到銷售中心進行銷售。
“這就需要辨別客戶是仲介帶來的,還是客戶自行前來的情況,因此售樓中心安裝了人臉抓拍系統,買房的客戶到底算誰的,通過系統查詢一目了然。”張先生坦言,絕大多數客戶對此並不知情,只有內部人員或從事這個行業的人才知道其中奧秘。
對於偷偷抓拍人臉資訊行為,張先生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存在個人資訊洩露的風險。
“售樓中心的行為違反了收集個人資訊的必要性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肖像權、隱私權,存在個人資訊洩露風險。”吉林律師吳秀燕説,售樓中心或其他機構在未獲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通過錄影機實現人臉抓拍收集、存儲消費者人臉資訊,並通過抓取的資訊實現客戶分類,雖然是為了業務運營,但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吳秀燕建議,市場監管、公安、檢察、網信等部門應協作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督促整治非法採集公民個人資訊行為,協同引導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履行公益監督職責
消除資訊安全隱患
民法典規定,處理個人資訊應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資訊。
對此,檢察機關也一直在努力。
前不久,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於加強經濟犯罪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協作的工作意見》,要求全省經濟犯罪檢察部門與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加強銜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聚焦重點行業、重點監督領域開展監督辦案,包括處理大規模個人資訊特別是敏感資訊,容易産生個人資訊洩露、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風險的重點行業等。該《意見》全面加強了個人資訊等領域社會公共利益保護,進一步完善了公益訴訟制度,推動相關領域溯源治理,實現治罪與治理相結合。
針對公民個人資訊洩露隱患,長春檢察機關履行公益監督職責,召開了快遞行業“個人資訊保護”公開聽證會,針對調查中發現各類違法行為,檢察機關以發出檢察建議、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督促商家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長春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春檢察機關將通過發佈典型案例、以案釋法等形式,進一步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凝聚社會共識,做到宣傳的多樣化、常態化、全覆蓋,強化人民群眾對個人資訊保護的防範意識。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