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就《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 (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針對當前網際網路廣告發展新情況和新業態,明確將以網際網路直播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推銷商品或服務的商業廣告、跨境電商廣告納入調整範圍;進一步強化對彈出廣告“一鍵關閉”、植入廣告等方面的制度規範。
近年來,移動應用、各類彈窗、電商直播等網際網路廣告樣式迭代更新,投放方式繁多,廣告多樣性、多元性、廣泛性特徵日益突出,深度嵌入網路生活的各個場景,成為重要的資訊傳播載體。
守正創新、公平競爭,應是網際網路廣告行業的原本要義。然而,隨著網際網路廣告的蓬勃發展,一些干擾用戶高品質網路體驗、侵害用戶權益的網際網路廣告開始滋生蔓延:彈窗廣告關閉難、標簽化廣告如影隨形、直播間售賣商品貨不對板……因違規操作、不實宣傳帶來的隱患也不容忽視。一些木馬病毒植入彈窗廣告入侵用戶終端設備,威脅用戶資訊甚至財産安全;利用用戶數據開展廣告精準投放,個人敏感資訊存在洩露風險;虛假內容誤導消費行為,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受到侵害……面對種種網際網路廣告亂象,面對高企的維權成本,用戶往往只能無奈選擇“一關了之”或者“一聲嘆息”。
網際網路廣告亂象背後往往隱藏著灰色産業鏈條。針對一些廣告主的低價推廣訴求和平臺經營者對於短期利益的過度追逐,有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主動迎合,借助網路技術手段“強迫”用戶點擊或閱讀彈窗廣告;通過攫取個人資訊對目標人群精準推送廣告,以不正當競爭方式牟取利益。廣告經營者與平臺經營者則按照用戶點擊或收看廣告的次數收費並分成,一些彈窗廣告便成了“彈不掉的無奈”。
《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自2016年頒布至今,網際網路廣告從內容生成到投放方式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市場監管總局適時推出《徵求意見稿》,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通過對法律法規體系的建壘築臺、搭梁疊柱,持續為網際網路廣告監管提供法治遵循,為營造清朗網路空間保駕護航。
《徵求意見稿》亮點頗多。例如,以啟動播放、視頻插播、彈出等形式發佈的網際網路廣告,不得沒有關閉標誌或者需要倒計時結束才能關閉;網際網路直播間運營者、直播行銷人員應當履行網際網路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等。
同時,網際網路廣告環節多、鏈條長、主體複雜、執法辦案難度大,各類大型主流網際網路平臺企業的頭部效應非常明顯,客觀上要求進一步壓實各類平臺經營者責任,《徵求意見稿》對此進行了詳細規範。
希望以《徵求意見稿》最終落地實施為契機,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平臺主體多方協同發力,全鏈條持續聯合規範整治不良網際網路廣告,那麼,我們的網路空間將更加清朗,億萬網路用戶將享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