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電商大促期間,一些平臺推出了“先用後付”新玩法。然而,很多消費者反映,其默認付款方式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為“先用後付”,想要關閉卻十分困難。11月9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文表示,“先用後付”應當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平臺應讓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開通“先用後付”。
記者了解到,很多消費者反映其默認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地變成了“先用後付”,無需輸密碼、刷臉或刷指紋確認就能直接下單;有的消費者只是想收藏商品或先添加到購物車,方便比價和統一結算,卻變為直接下單;也有的消費者根本不知道以“先用後付”的方式購買過商品,導致産生違約金和逾期費用。
上海市消保委模擬消費者進行體驗,發現多家頭部電商平臺都推出了“先用後付”“先享後付”等消費者無需提前支付錢款、0元下單即可體驗商品,滿意後再付款的授信賒購服務。
同時,上海市消保委還發現,有的平臺面向資信達標用戶默認開通了“先用後付”,或者消費者在沒注意的情況下開通了“先用後付”,然而由於“先用後付”的“一鍵購買”下單方式和原來的結算流程不一樣,造成下錯訂單、被收取逾期費用等不好的消費體驗。
“先用後付”0元下單不同於目前C端使用頻率更高的信用卡、消費貸等産品,不佔用消費者資金的背後依託于第三方金融機構對消費者進行授信。如果消費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付款,將會面臨逾期費用和信用損失,但平臺沒有很好地向消費者充分提示此類複雜金融産品的性質和逾期後果。
此外,消費者想取消“先用後付”很難。不少消費者反映,一些平臺的關閉入口很深、而且很隱蔽,無法找到;有的消費者找到了關閉的路徑,卻因有未完成的“先用後付”訂單而無法關閉。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認為,“先用後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靈活性和購物便利性,有利於促進交易。然而,平臺應該讓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開通“先用後付”,同時通過服務協議詳細告知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並充分説明“先用後付”的優勢以及逾期後果、相關風險等。此外,平臺還應設置簡單便捷的取消方式,讓消費者在不需要“先用後付”時,可以方便地關閉。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