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手機,啟動軟體時輕微晃動,螢幕上立刻就跳轉到第三方購物軟體;軟體使用過程中離開片刻,返回時廣告會再次彈出;試圖點擊關閉按鈕,卻還能繼續跳轉到廣告……近日,不少用戶吐槽手機軟體廣告的不良體驗。
手機軟體廣告惹人煩,這不是新問題了。此前,針對App開屏彈窗資訊“關不掉”“亂跳轉”問題,工業和資訊化部持續進行了整治,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不過,一些軟體彈出廣告誘導點擊的手段不斷“升級”,讓用戶越來越防不勝防。比如,不少網友吐槽,自己在行走時輕微晃動手機,就會被強行跳轉到第三方App;此外,軟體又“發明”出上滑廣告、前傾廣告、扭一扭廣告等模式,讓用戶用個手機也如履薄冰,生怕一動就跳轉到莫名其妙的連結。
手機軟體發佈廣告,本是正常商業行為。但是,不顧用戶體驗甚至違背用戶意願強行推送廣告,就越過了“正常”的界線。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以電子資訊方式發送廣告的,應當明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繫方式,並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利用網際網路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很明顯,那些明明點擊了關閉按鈕,卻反而跳轉到第三方連結的廣告;那些雖然有關閉按鈕,卻強制要求過若干秒以後才能關,用戶再著急也只能等著的廣告;那些晃一下就跳轉的廣告,都涉嫌違反以上規定。難怪不少網友對這類廣告深深厭惡,戲稱它們是電子“牛皮癬”。
關不掉、亂跳轉的廣告,不光剝奪了用戶的自主選擇權,還涉嫌侵犯用戶隱私。“搖一搖”等互動類廣告離不開手機陀螺儀和運動感測器數據的調用。這些個人數據的使用是否取得用戶授權?軟體是否存在違規收集資訊、過度索權等問題?都必須調查清楚,厘清責任所在。如此,才能更好保護用戶權益,不用擔心自己的隱私數據被當成引流的工具。
2022年10月,華南理工大學一名大學生起訴某社交平臺“搖一搖開屏廣告”沒有關閉功能,主要依據就是涉事App並沒有申請使用自己手機的陀螺儀、加速度感測器許可權,卻在彈出廣告中使用了對應許可權。可見,“搖一搖”等互動廣告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缺失。
在上述案例中,因涉事社交平臺在開庭前對被起訴的技術設置做出了整改,法院駁回了原告訴訟請求。但是,法院認定了被告確實侵害了用戶個人資訊權益及自主選擇權。
這個案例也給廣大網民以啟發。面對關不掉、亂跳轉的手機軟體廣告,用戶應提高自我維權意識,積極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加手機軟體運營商的違法成本,讓他們在設置引流陷阱時處處碰壁,從而減少誤導、誘導用戶的行為。
當前,手機和手機軟體都已成為大眾不可或缺的日常工具,電子“牛皮癬”式的廣告,嚴重影響用戶使用體驗,也涉嫌侵害個人合法權益,決不能聽之任之。廣告法明確,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手機軟體的監管,暢通投訴渠道,加大執法力度,以保護用戶合法權益。
對於投放這些廣告的商家來説,即使借此吸引了一些流量,但實際轉化用戶的意義極其有限。以用戶反感為代價的流量,無異於飲鴆止渴。真正有眼光的企業應該認識到這一點。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