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規自委近日發佈了《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整體規劃、配套設施、單體設計、室內裝修等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針對北京特點,《導則》首次提出了公寓型租賃住房,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提供了更多的租房選擇空間。
《導則》將北京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供家庭租賃使用的住宅型,有集中管理且供企事業單位等單身職工租賃使用的宿舍型,有集中管理運營且供本市各類人才租賃的、獨立或半獨立居住使用的公寓型。
《導則》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考慮家庭代際及多孩、適老性等新需求,住宅型大力倡導多居室精細化套型設計;宿舍型每人平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4平方米;公寓型原則上適用1—2人居住,每人平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5平方米。
針對群眾關心的問題,《導則》還首次針對宿舍型、公寓型租賃住房,明確了非機動車停車位配置要求。對目前尚無非機動車停車指標規定的宿舍型、公寓型租賃住房,提出以棟或樓群為單位進行配置並給出最低配置要求:其中宿舍型租賃住房按照40輛/1000平方米、公寓型租賃住房按照20輛/1000平方米進行配建。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