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賬號登錄,反覆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層出不窮。市民張先生近日也碰見了這樣的問題。
據新快報報道,市民張先生説,2022年1月,11歲兒子拿爺爺的手機玩《鬥羅大陸:魂師對決》遊戲,並偷偷使用爺爺的身份證和手機號碼進行遊戲賬號註冊登錄,其間共充值3800元。張先生找到記錄並聯繫廣州愛九遊資訊技術有限公司申請退款。工作人員表示,按要求上傳材料可以將錢款退回。
今年1月23日,張先生按要求將相關證件材料拍照上傳。一個月後,愛九遊客服表示,系統檢測到張先生兒子在上學期間仍有登錄遊戲,需要張先生出具證明孩子“上學期間不在學校”的證明。3月17日,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尚未能確認充值行為是張先生兒子所為,需要張先生提供兒子的“上學期間不用上課”的證明。由於張先生兒子因疫情在家,關於如何證明張先生兒子放假在家的問題,工作人員則沒有説出具體解決方法。
對此,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愛九遊公司,前臺回應稱,對情況不太了解,具體遊戲業務建議向子公司諮詢,並提供了九遊平臺電話。而九遊遊戲平臺客服人員表示,會把情況反映給相應的工作人員進行核實和跟進,後續會由專門人員回復,請耐心等待工作人員的回復。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廣州愛九遊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成立,為廣州靈犀互娛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其第一項關於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路付費遊戲或者網路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路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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