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賬號登錄,反覆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層出不窮。
據大河報報道,三年前,還沒小學畢業的張麗陽迷上了網路遊戲。為了打遊戲衝關,他花光了家裏的積蓄,刷盡了父親的信用卡額度,最多時一天就刷掉3000多元購買遊戲幣。張先生回家後,發現自己已被列入個人徵信黑名單,天天接到銀行的追債電話。為了幫助兒子戒掉網癮,張先生想盡辦法,可每次均以失敗告終。今年1月18日下午,張先生得知兒子因貪玩沒寫家庭作業後,揮起家裏的鋼尺就是一頓暴揍,本想通過教訓讓兒子痛改前非,沒想到5天后,小傢夥竟然趁著送親戚回家之機,從鞏義市小關鎮家中出走。
張先生出示了兒子的刷卡記錄,僅2018年5月刷卡玩遊戲就花掉了1.2萬元,其中5月5日下午在一個小時內,就給4399遊戲平臺上分8次刷了2830元。“當時因還不起被兒子透支信用卡花掉的4萬多塊錢,我被銀行列入個人徵信黑名單,想出去做生意、打工都受到限制。”張先生説,2018年8月,他通過多方艱難交涉,一家網路遊戲公司退回了7000多元未成年人遊戲充值款。
4399遊戲為四三九九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4399是網際網路休閒娛樂平臺及遊戲的發行商、研發商、運營商。公司主營業務集中在線上平臺、遊戲發行和遊戲開發三大板塊。目前包括網際網路頁面遊戲、移動終端遊戲、線上網站平臺和移動終端平臺的研發及運營等內容。駱海堅為第一大股東,持股63.67%。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其第一項關於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路付費遊戲或者網路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路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