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品質不高、價格肆意上漲、場地存在安全隱患……3月3日,針對現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存在的種種弊病,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從場地、收費、從業人員資格、合同管理等多方面提出新要求。總體來看,此次發佈的文件中,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行為規範基本對標了對學科類校外培訓的規範要求。
一次性收費不得超60課時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告》的11點要求中,多條要求均涉及機構的收費問題。具體來看,在定價方面,《公告》要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培訓收費項目和標準。
同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履行合同義務,規範自身收費行為。
在預付費監管維度上,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為了解目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費用收取情況,北京商報記者以家長身份隨機諮詢了一家少兒美術培訓機構。該機構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可提供40課時或60課時兩種課包,每節課1.5個小時,單價在180-190元。
家長高女士也向記者透露,目前孩子學習的樂高課程單次課170多元,上一個半小時。“基本我們每次都是買40課時,學費在7000元左右。”
從業人員須具備相應資質
據《公告》要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非學科類培訓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需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和行業形象。同時,行業組織要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培訓機構合理定價,規範校外培訓服務。
在提升培訓品質方面,《公告》提出,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要確保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與培訓對象的年齡狀況、身心特點、認知水準相適應,且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材料編寫研發、審核、選用使用及人員資質審查等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工作職責、標準、流程以及責任追究辦法。
在場地安全方面,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嚴格落實國家以及行業規定的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風險防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安全自查,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此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在開展培訓時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機構內從業人員則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實際上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很難確立同個標準。”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採訪時強調。
“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包括體育、藝術等多個興趣類別的課程,很難去確定統一標準和要求。所以一方面可以從機構從業人員的資質入手,進行核查,輔助判斷機構的資質和能力。也可以把更多目光放在機構的培訓效果上,根據培訓效果每半年或者每一年做一次對機構的評估,通過委託第三方的形式對機構的專業資質進行判斷。”儲朝暉直言。
已整改52個惡意漲價機構
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問題的關注,是此次《公告》內容的重點之一。對標來看,目前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收費參照各地的政府指導價而定。
對此,儲朝暉表示,目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還沒有使用政府指導價的概念。“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價格限制是存在的,接下來各個地方可能會依據各地實際情況來提出要求。”
“在收費價格方面,教育部此次發的文件要求明碼標價,所以後續各機構的課程價格應該還是通過自主定價的方式確定,但是隨意漲價或私下定價的行為將被規範。”儲朝暉談道。
據悉,在此次《公告》發佈前,教育部也明確強調,將在下一步把非學科類培訓監管作為新的工作重點,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遏制非學科類培訓惡意漲價、超時收費等違背公益屬性的行為。
而在寒假期間,教育部等三部門也聯合完成了對非學科類培訓收費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月15日,各地共排查非學科類培訓機構18.48萬個,發現惡意漲價機構52個。目前,這些機構的違規問題已經整改,相關機構已被嚴肅處理,培訓費惡意漲價部分已全部退還家長。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