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涉及8個方面19項任務,涉及降低稅費、金融讓利支援實體經濟、降低企業人工成本等多個方面。

具體而言:第一,持續合理降低稅費負擔。通知稱,將進一步優化減稅政策,其中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徵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對先進製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繼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同時,通知將規範降低重點領域涉企收費,如小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持續降低企業用網用雲成本。另外,通知還稱,要落實落細減稅降費紅利。

第二,深化金融讓利有效支援實體經濟。主要包括: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引導金融資源精準滴灌;優化企業金融服務。其中,通知表示,將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潛力,鞏固實際貸款利率下降成果,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同時,還將進一步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企業給予定向支援等。 

第三,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知稱,要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以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包括: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實行中小微企業簡易登出制度等。 

第四,合理降低企業人工成本。通知表示,主要涉及延續部分階段性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政策,以及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素質。其中,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1年至2022年4月30日。擴大失業保險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惠及範圍,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

第五,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其中,用電成本方面,平穩執行新核定的2021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進一步清理用電不合理加價,繼續推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允許所有製造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用地成本方面,研究出臺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規定,繼續推廣“標準地”出讓改革經驗。健全國有建設用地配置政策體系,修改完善市場競爭和交易等規則。組織實施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房屋租金方面,鼓勵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第六,推進物流降本增效。其中,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取消港口建設費,將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徵收標準降低20%。延續機場收費、空管收費和航空煤油進銷差價優惠政策暫定至2021年6月30日。

第七,提高企業資金週轉效率。通知稱,要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發揮好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作用,加快研究出臺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辦法。 

第八,激勵企業內部挖潛。通知提出,鼓勵企業“上雲用數賦智”,以數字技術賦能降本增效。推進智慧製造示範工廠建設,支援企業開展智慧化改造,持續推動工藝裝備升級和生産過程智慧化提升。引導企業對標國際先進,加強成本管控,提升管理水準。

通知表示,各有關方面要不斷完善降成本工作推進機制,加強協調會商,強化宣傳解讀,抓實抓細降成本各項政策舉措,暢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同時持續跟蹤落實成效,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