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日前印發《關於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深化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制度改革,堅持“帶量採購、量價掛鉤、招採合一”的方向,促使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準。

       藥品集中帶量採購是我國解決“看病貴”“藥價貴”問題“組合拳”的重要組成部分。2018年,11個試點城市開展藥品集中採購,共有25個藥品中選,中選價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過90%。今年9月,試點擴大範圍到全國,25個藥品擴圍採購全部成功。11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提出,擴大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範圍。

       專家表示,藥品集中帶量採購有利於發揮“團購”效應,同時壓縮流通環節的不合理費用,從而大幅降低藥品價格。與此同時,由於將“一致性評價”作為仿製藥參加集中帶量採購的入圍標準,有利於提升群眾用藥水準。

       為發揮醫保對藥品價格引導作用,意見還提出,探索實施按通用名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並動態調整。健全公開透明的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機制。完善對定點機構協議管理,強化對醫保基金支付藥品的價格監管和資訊披露。

       意見還明確了推進形成合理的藥品差價比價關係、依法管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價格等系列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