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人社局獲悉,天津對海外高層次人才科研及教學用品進境免稅資格確認等三個行政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和要件進行調整,進一步簡化申報要件,優化辦理流程。

據了解,在減少申報要件方面:對於“海外高層次人才科研及教學用品進境免稅資格確認”減少要件1項,用人單位在辦理時,不需再提供通關免稅物品清單。

對於“留學人員國(境)外學習及工作年限認定”減少申報要件3項,申請人不需再提供人才“綠卡”、引進人才基本資訊情況登記表和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證書。

在簡化審批流程方面:“留學人員國(境)外學習及工作年限認定”服務事項由原來的天津市引才服務中心、留學服務中心兩級審核,調整為由天津市引才服務中心直接一級審核辦結。

另外,此次調整取消了“非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申請”服務事項由天津市人社局復審環節,改為由天津市引才服務中心資格審核後,直接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評審,審核通過名單報天津市人社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