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局就關於實施《天津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規定》發出通知,明確生育保險費採取限額、定額和按項目支付相結合的方式付費。

限額付費標準為:

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産前檢查費限額160元;滿12周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産前檢查費限額280元;滿16周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産前檢查費限額540元;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或分娩的産前檢查費限額660元。自然流産或實施藥物流産醫療費限額150元。

定額付費標準為:自然分娩、人工干預分娩、剖腹産不伴其他手術、剖腹産伴規定手術(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醫療費統一為2280元;引産醫療費,在一級醫院600元、二級醫院780元、三級醫院960元;高危人士流産醫療費360元;人工流産醫療費180元;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醫療費120元;更換宮內節育器醫療費200元;女性絕育術醫療費600元;男性絕育術醫療費360元。

按項目付費標準為:復通手術醫療費,宮內節育器取出伴有嵌頓、斷裂、變形、異位或絕經期1年以上者的醫療費,分娩期出現生育並發癥者的醫療費,以及治療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發生的醫療費,按照60%比例報銷。

因治療分娩期內合併嚴重內外科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報銷比例執行。

參保居民在生育住院期間,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診轉院分娩的,在轉出醫院發生與生育相關的醫療費用按照60%比例報銷,並與分娩期出現的各種並發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合併計算,最高支付限額按照居民醫保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參保居民就業並參加職工生育保險期間,發生的費用按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其中住院期間參加職工生育保險的,本次住院發生的費用按居民生育保險待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