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註冊制準備工作正有序推進
- 發佈時間:2015-12-12 08:18:3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草案明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度,對於“兩年”與註冊制的關係如何理解?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表示,這裡所説的兩年期限,是指全國人大正式授權決定的實施期限,自決定施行之日起算。
鄧舸表示,按照現行《證券法》規定,股票公開發行實行核準制。因此,在《證券法》相關規定修改前,要實行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必須處理好與現行《證券法》相關規定的適用關係問題。根據《立法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等有關方面在一定期限內調整適用法律的部分規定。同時,《立法法》明確要求授權決定要有一定的實施期限。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草案決定,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證券法》有關規定,並將調整適用現行《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期限明確為兩年。
對於註冊制實施的具體時間表,鄧舸表示,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草案,尚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授權決定後,國務院將根據授權,對擬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核準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具體事項作出相關制度安排,出臺相應的文件。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訂《股票公開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對註冊條件、註冊機關、註冊程式、審核要求、資訊披露、仲介機構職責以及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體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公佈實施。
鄧舸稱,註冊制的具體實施時間取決於上述各項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目前,各項準備工作正在有序推進。(曾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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