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單信託PPP將落地 信政合作迎變局
- 發佈時間:2015-06-19 02:56: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楊菲
地方平臺公司被剝離政府融資職能已近一年,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正為基建加碼而糾結。信託作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開始嘗試用新的業務方式來參與穩增長而推出的龐大基建計劃。被推崇的“PPP”模式則是信託公司與之合作的一種最新方式。知情人士透露,信託巨頭中信信託正計劃用這一模式為河北唐山的一處準公益基建項目提供資金支援。如無意外,這一項目將會在近期落地,並成為中國信託行業首單成功落地的PPP項目。此外,一些信託公司也在近期參與PPP産業基金。
首單信託PPP即將落地
一份來自唐山市政府網站的公告顯示,中信信託參與的這單PPP業務為“2016唐山世界園藝博覽會基礎設施及配套項目”。此外,該網站一篇發佈於今年5月11日的新聞稱,該項目“已完成資格預審和競爭性磋商等政府採購流程,我市首個PPP典型示範項目成功落戶”。
所謂PPP,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去年9月,《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簡稱43號文)下發,這一文件在剝離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的同時,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具體而言,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投資者按照市場化原則出資,按約定規則獨自或與政府共同成立特別目的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産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唐山市政府網站前述新聞稱,該項目由政府和社會資本按照股權比例注資,成立項目公司,具體負責唐山世園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項目合作期限為15年,社會資本固定投資收益不高於8%,收益來源為項目運營收益,不足部分由政府安排運營補貼。項目到期政府指定專門機構對社會資本股權原值回購。
知情人士進一步透露,中信託作為社會資本參與其中,將發行信託計劃入股該項目公司,持股比例超過50%,而相應的信託資金極有可能來自銀行。相關人士透露,中信信託方面正在積極推進,項目有望于近期正式落地。業內人士認為,如若進展順利,這將是信託行業第一單成功落地的PPP項目。
除了直接參與PPP項目外,一些信託公司試圖借道PPP産業基金來參與基建投資。上月,建信信託與綠地控股集團、上海建工集團決定共同投資中國城市軌道交通PPP産業基金。據悉,上述三家公司將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擔任上述軌道交通PPP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和管理人。該基金總規模為1000億元人民幣,首期規模240億元,投資範圍為PPP項目庫及政府統一採購的軌道交通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且主要考慮省會城市及有一定條件的地級市。不過,據報道,該基金尚處於框架協議的簽署階段,後續該基金投資各方仍需就基金籌資、運作管理、投資決策等開展商務談判。
信託PPP探索多種路徑
顯然,信託公司已經開始嘗試用PPP模式與政府合作,而43號文則是産生這種新的合作關係的直接原因。事實上,信託一直是地方最為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其傳統業務模式通常是信託公司與地方融資平臺合作,以信託貸款或假股真債的形式為基建項目提供資金,地方政府出具擔保承諾函。這一業務模式的核心是政府信用要為合作背書。
由於信託特有的期限靈活、審批迅速、資金匹配度好等優勢,使得信託迅速被地方及融資平臺所倚重,信政合作業務發展迅猛。不過,龐大的地方債務隱憂促使43號文下發,要求剝離政府融資平臺的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這意味著信託公司與政府在基建領域的合作,不得不考慮PPP這種新的模式。
此外,政府正在通過加碼基建穩增長。據報道,在財政部大力推動下,地方政府和各級財政部門陸續公佈擬實施PPP項目名單,涵蓋交通、市政、醫療、環保等多個領域,預計總投資近2萬億元。基建領域規模龐大的投資,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可謂是難得的機遇。
中融信託創新研發部認為,目前,新一輪PPP熱潮已經開啟,PPP法治環境正大幅改善,信託公司應當抓住機遇積極嘗試。信託公司應當選擇有穩定現金流的項目參與PPP嘗試,參與模式可以有幾種。一是真實投資于PPP項目公司,通過項目分紅收回投資。這種模式對信託公司全面識別風險能力以及就風險分擔機制與政府談判能力的要求最高。且由於PPP項目期限長而收益較低的特徵,信託公司可能需要撮合保險、銀行等長期低成本資金開展業務。二是給私方配資,信託公司與其他社會資本作為聯合體共同股權投資項目公司,在約定時間由其他社會資本回購股權退出,這種模式下信託公司需要全面評估回購方的履約能力。三是為PPP項目公司提供融資,由於政府不再為項目公司還款提供擔保,因此需要全面考察項目現金流情況,注意項目期限和還款安排與現金流相匹配。此外,PPP項目具有穩定現金流的特徵,還適合設計成資産證券化産品,通過恰當的結構化設計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
不過,對於信託公司而言,參與PPP業務並非易事。這其中資金成本即為一個重要障礙,正如一位熟悉PPP業務的信託人士所言,一般而言,信託資金成本較高,信託若以股權形式參與,必然是追求高回報,這在一定程度上與政府建設相關項目的初衷相左;信託若以債務形式參與,則難以匹敵低成本的銀行貸款。
實際上,某大型信託公司在去年末,就因為資金成本問題與一單PPP項目失之交臂。2014年11月30日,財政部公佈30個PPP示範項目,該項目即位列其中。儘管當地政府最初有意與該信託公司合作,但最終還是選擇資金成本更低的銀行。
此外,業內人士還認為,在實際操作中PPP項目投資規模大、運作週期長,對於信託公司而言,還要面臨項目建設、經營管理等方面出現的風險。前述人士即認為,相比金融資本,産業資本憑藉著對相關項目的熟悉更適合參與PPP。
傳統模式“變身”潛行
招商證券在近期的一份研報中認為,相比銀行和券商,信託公司的資金成本比較高,在公益性或準公益性的PPP項目中很難找到成本收益匹配的項目。此外,信託公司也不具備項目收益債等債券的承銷資格,PPP項目短期內無法成為原有政信合作項目的替代。
實際上,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原本被認為將在43號文後消失的傳統模式依舊在繼續,只是與原來相比,經過了一番“變通”。
一位資深信託經理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儘管目前已經剝離了政府信用,但實際上,有些平臺公司或交易對手的資産品質不錯,加之政府也有解決存量債務的需求,所以目前這種短平快模式仍有一些公司在做。
中部某信託公司相關業務人士進一步透露,相比之前發放信託貸款,目前其公司已開始採用另外一種交易方式,其具體交易結構為,募集信託資金用於受讓平臺公司對地方政府的應收賬款,同時要求地方政府出具對該應收賬款的還款承諾,如此一來就可在不違背相關文件的前提下,信託既為平臺公司提供基建融資服務,又綁定了政府信用。此外,亦有業內人士透露,地方融資平臺較多,其中一些並不在相關部門發佈的融資平臺名單之內,因此信託公司會選擇與這類交易對手進行合作。
不過,目前來看,信託公司對於傳統政信合作業務的分歧比較大,不少公司已經暫停這一業務。來自多家信託公司的相關人士透露,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傳統政信合作産品中,有不少是年前搶發出來的。實際上,在43號文下發之後,一些信託公司開始趕在12月31日前搶發政信合作類産品,其原因是趕在前述時間截點發出來的信政合作項目極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地方政府性債務而納入預算,從而極大提高産品的安全性。
來自中國信託業協會的數據亦顯示,2015年一季度,信託資金投向基建領域的比例沿襲2014年以來的下降趨勢,佔比僅為20.75%,而在信政合作業務火爆的2010年,這一比例達40.16%。不過,在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所長翟立宏看來,信託的長期資産配置功能與基礎産業投資所需資金的長期性有著較多的契合點,即使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未來全部轉化為市政債和PPP,從理論上來説也不會影響信託資金以適應性的有效創新方式介入基礎産業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