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劍波狀告證監會二審敗訴 稱將會申請再審
- 發佈時間:2015-05-04 12:21:47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中國網財經5月4日訊 今日上午9時40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判楊劍波敗訴,駁回楊劍波提出的撤銷北京一中院行政判決書、撤銷證監會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處罰決定的請求,維持北京市一中院的判決,維持證監會對楊劍波的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
對此,楊劍波則表示會申請再審。
楊劍波表示:“新修改的證券法明確規定未公開重大資訊叫做未公開資訊,而非內幕資訊,一審二審及證監會都無視證券法關於內幕交易除重大未公開的特點,還需具備和發行人關聯的特點。這是明顯的適用法律錯誤,選擇性執法。這兩點新的證券法都有明確規定。並可反推出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一審及二審沒有法律依據。”
2013年8月16日,光大證券自營部門發生交易系統錯誤,在進行ETF套利時下單234億元最終成交72.7億元,大量買單瞬間推升滬指5.96%,造成當天A股和股指期貨市場大幅波動。隨後,光大證券做出了借道ETF賣出股票和股指期貨鎖定虧損的對衝措施。
2013年11月1日,證監會作出處罰決定,認定這一對衝措施為內幕交易,對包括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在內的四名主要責任人作出處罰,楊劍波終身不得進入證券和期貨市場,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楊劍波不服這一處罰,于2014年2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證監會撤銷處罰決定。去年4月3日該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三次延期後,去年12月26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楊劍波訴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兩案一審公開宣判,兩案均判決駁回楊劍波訴訟請求。楊劍波當庭表示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