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4日表示,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相關規則修訂適用意見發佈後,以重組項目是否受理為限,證監會尚未受理的項目,上市公司要增加募集資金金額的不需要重新索價,已經過受理的項目須重新履行決策程式並重新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