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發文稱要求券商建立利益衝突管理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3-14 07:0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3月13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了《關於證券公司做好利益衝突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利益衝突管理機制。對各項業務活動中可能産生的利益衝突進行識別、評估和管理。
《通知》指出,證券公司已經採取資訊隔離墻等措施,仍難以避免利益衝突的,應當對實際存在的和潛在的利益衝突進行充分披露。披露仍難以有效處理利益衝突的,證券公司應當對存在利益衝突的相關業務活動採取限制措施。證券公司在對相關業務進行限制時,應當遵循客戶利益優先和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
“證券公司有關業務的決策機構應當實行回避制度,防範可能産生的利益衝突。”《通知》要求,證券公司工作人員不應同時履行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職責,業務部門工作人員不應在與其業務存在利益衝突的子公司兼任職務。
同一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分管兩個或兩個以上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的,不應直接或間接參與具體證券品種的投資決策、投資諮詢等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業務活動。
《通知》還指出,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求,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在各項業務開展過程中嚴禁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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