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3日訊 為了方便掛牌公司臨時報告編制工作,提高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全國股轉公司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資訊披露細則》(以下簡稱《資訊披露細則》)等有關規定,對現有的14個臨時公告模板進行了優化,並結合監管實踐新制定了20個臨時公告模板,共發佈了34個臨時公告模板。
對已有14個臨時公告模板的優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重要資訊的披露要求。如:在對外投資公告以及收購、出售資産公告中增加了關於是否構成重大資産重組的判斷過程和計算依據;
二是精簡了非關鍵資訊的披露要求;
三是完善了模板的格式內容等。如:董監高變動公告模板在已有的辭職和任免情形基礎上,新增了換屆情形。
新增的20個臨時公告模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點:
一是立足《資訊披露細則》,規範新增事項信披格式。如:修訂後的《資訊披露細則》新增了對“因前期已披露的資訊存在差錯”的披露要求,本次制定了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模板;
二是規範常用模板披露格式。本次修訂充分考慮掛牌公司的披露情況,選取了掛牌公司日常資訊披露頻率較高、對公司治理或持續經營影響較大的公告進行規範。如: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權益變動公告、權益分派預案公告、權益分派實施公告、變更持續督導主辦券商和交易方式公告、新增股份掛牌公告等;
三是響應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號召,本次模板新增承諾公告、掛牌公司及關聯方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公告,對誠信資訊的披露做進一步的規範。
本次發佈的《臨時公告格式模板》將於2018年7月14日起實施,請各資訊披露義務人遵照執行。全國股轉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發佈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同時廢止。
臨時公告是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股轉公司將根據《業務規則》和《資訊披露細則》,結合市場資訊披露情況,持續優化臨時公告模板,積極引導掛牌公司規範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不斷提高掛牌公司資訊披露品質,同時進一步探索信披數據的標準化方向,為未來建立大數據庫和實現科技監管奠定基礎。
(責任編輯:王文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