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中成債”違約成定局 新三板現首例私募債違約
- 發佈時間:2016-03-23 08:44:17 來源:深圳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恒
在沿襲去年“觸雷”“排雷”模式基礎上,我國債券市場違約事件再次扎堆。3月21日晚間,新三板上市公司中成新星公告稱,公司發行的2012年中小企業私募債券(“12中成債”)不能按期足額償付。這是新三板掛牌公司第一例私募債違約,涉及違約金額3843萬元,與此同時,我國債市違約今年來也呈扎推之勢。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近3個月有十余起、規模近百億的兌付危機事件發生。
據悉,中成新星一家集鑽井技術服務和鑽井裝備系統整合服務於一體的鑽井技術綜合服務供應商,于2013年3月22日非公開發行了6000萬元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即“12中成債”),中海信達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受託管理人和募集資金監管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承銷商,“12中成債”持有人為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成新星已分別於2013年9月22日、2014年3月22日、2014年9月22日、2015年3月22日、2015年9月22日按時、足額完成了各次付息。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2日行使了4000萬份額的本期債券回售選擇權。因資金不足,中成新星僅回購了2340萬份額“12中成債”,剩餘1660萬份額無法如期履行回購義務。
截至2016年3月21日到期,中成新星共需完成1660萬元份額“12中成債”的回購和2000萬元份額“12中成債”的償付及最後一期利息183萬元的支付,合計3843萬元。根據“12中成債”《償債保障金專戶監管協議》,中成新星需在2016年3月11日前將應付本息存入償債保障金專戶,現已構成違約。
中成新星公告稱,對於“12中成債”未能按期足額兌付,目前公司正通過各種途徑努力籌措償債資金,主要是加大客戶結算回款力度,充實公司現金流,以期完成“12中成債”本息兌付,盡最大可能保障投資者利益。
據了解,中成新星已于3月14日停牌,上海證券交易所表示高度關注。
一家券商的營業部經理向記者透露,新三板私募債到底有多少目前無從統計,一般分為“大私募”和“小私募”。“大私募”信用較好,通常上市流通,“小私募”則無擔保或無評級,通常是私下簽署。根據該經理提供的“凈資産是否大於5億元”的標準,記者通過中成新星公開資料獲悉,“12中成債”屬於風險較大的“小私募”(每股凈資産3.53元,總股本9800萬股,凈資産小于5億元)。
該券商營業部經理認為,“12中成債”違約受制于油價下跌和應收賬款太多(記者注:應收賬款32,104.1萬元,公司總資産62,846.82萬元,佔比超過51%)造成的公司貨幣資金不足,僅是個例,沒有太大的蔓延風險。但是由於打破了剛性兌付,恐怕有輻射影響,以後新三板掛牌公司再發私募債,投資人難免心有餘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