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備戰分層制度 前60個交易日做市或成考量指標
- 發佈時間:2016-01-26 09:2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恒
■制度研究
新三板的分層方案備受關注。從權威人士處了解到,當前股轉公司正在對分層方案的徵求意見稿密切討論,何時拍板明確分層標準尚不確定,春節前推出最終定稿方案的可能性較小。
多位市場人士表示,市場各方都在期盼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明確,隨著分層方案的推出,相應的投資者門檻有望降低,或解決困擾新三板市場已久的流動性壓力。
近期,市場上有關分層方案醞釀變化的消息傳播較廣,即監管層或對“標準三”進行細化要求,4月30日前要達到相關標準——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必須提前60日開始做市。而此前的分層方案徵求意見稿規定,“標準三”為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我們了解到的資訊是,提前60個交易日做市確實在最近列入了監管層的考量。”國泰君安場外市場部副總經理樊建強表示,但目前尚在溝通階段,總體來看,分層方案的整體變化和之前的徵求意見稿差別不大,部分細節會有細微調整,希望最終的分層方案能夠儘快落地。
樊建強表示,新三板存在流動性困境,主要是由於沒有可流通股份,加之協議轉讓導致存在“僵屍股”的情況。分層方案可以鼓勵掛牌企業從自身出發改善流動性,進而到創新層,而創新層的推出有可能會伴隨著投資者門檻的降低和流動性的進一步改善,這是良性迴圈。
這是否就意味著基礎層會不受關注呢?國信證券場外市場部總經理魯先德則不這麼認為。他指出,新三板參與者主要是機構,從機構投資者的角度出發,基礎層比創新層的投資機會更大。
魯先德表示,新三板的分層一年一變,動態調整,一家掛牌公司在第一年未被列入創新層,不代表它日後會繼續不達標,基礎層的企業有更大的潛力,只要掛牌公司自身競爭力夠強,即便在基礎層也有很大的投資機會。
在分層方案還未最終明確前,不少掛牌公司為了獲得“創新層”入場門票,1月份開始大幅擴容做市商。據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符合分層方案“標準三”的公司有91家,而這一數字在今年1月15日已經升至160家。
根據股轉系統公佈的分層方案徵求意見稿,分層參考其餘兩個標準為,標準一: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産收益率不低於10%;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標準二:近兩年營收連續增長,且複合增長率不低於50%;近兩年平均營收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標準三屬於市場標準,有極大的不確定性。”魯先德表示,三個標準中,第一是利潤,第二是營收,第三是市值,前兩個標準企業通過自身的努力可以爭取,標準三從企業角度來講是不可控的。這也就逼迫著企業要做大做強,符合標準一或標準二,留在創新層。
關於分層方案實施後新三板的發展動向,樊建強認為,被劃入創新層,意味著企業融資工具和手段的豐富、並購重組的便利以及市值的提升;同時,也要面臨較基礎層更為嚴格的監管要求,企業從掛牌到發展,新三板市場的政策環境較為寬鬆,但這並不意味著監管層會放任不管,“寬進嚴管”或是監管考慮重點。
魯先德預計,2016年新三板將在創新方面迎來政策落地,或有更多的市場化融資工具和融資手段推出,流動性方面的政策值得期待,做市商制度、協議轉讓制度將會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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