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搜狐財經 作者:魏茹
9月24日,根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顯示,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臺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對袁仁國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對袁仁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值得關注的是,“袁仁國受賄”前後,茅臺集團及其子公司,甚至茅臺學院,包括袁仁國共有16位高管被查處。其中,3名高管在袁仁國落馬前被查,袁仁國事件牽扯進9名高管,另4名高管也均因受賄被查。
值得關注的是,在上述被查處的16名高管中,至少有8名高管負責銷售,佔據整體被查處高管人數一半。
袁仁國被立案調查後,茅臺集團高層經歷大換血。三年內,茅臺集團及貴州茅臺掌門人,從李保芳到高衛東,再到最近新上任的丁雄軍,均為貴州省政府體系空降,茅臺集團內部更是經歷大刀闊斧地改革。
“袁仁國時代”落幕
隨著袁仁國受賄案的判決,茅臺集團這場波及十余名高管的受賄案也塵埃落定。
根據法院審理,1994年-2018年,袁仁國在擔任貴州省茅臺酒廠副廠長、茅臺集團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茅臺”)董事長等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臺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臺酒供應量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財物共計約1.129億元。
針對上述行為,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袁仁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公開資料顯示,袁仁國出生於1956年10月,貴州仁懷人,高級經濟師。袁仁國的茅臺職業生涯長達43年,從辦公室主任、制酒車間主任等基層領導職務起步,于1996年12月躋身茅臺集團高官層。
在茅臺集團總經理、貴州茅臺董事長職務上,袁仁國任職長達十年之久,是茅臺集團僅次於示人董事長季克良的二號人物。
2011年10月,季克良退任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接棒,開啟茅臺“袁仁國時代”。
2018年5月,袁仁國不再擔任茅臺集團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相關職務,其位由李保芳接任。
2019年5月,袁仁國被免去貴州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撤銷政協委員資格,開除黨籍、公職。
值得關注的是,袁仁國擔任貴州茅臺董事長期間,提出“國酒茅臺”的概念,建立渠道經銷商體系,並先後對飛天茅臺酒調價10次,出廠價從185元/瓶漲至969元/瓶,漲價額度達784元,漲幅達423.78%。
除了價格調整,彼時的“批條子”也成為“袁仁國時代”下經銷商體系獨有的風格。此外,據央視新聞《國家監察》專題紀錄片,曾有經銷商為討好他送其5公斤金鼎。
樁樁件件,袁仁國在帶領貴州茅臺走上巔峰的同時,也將自己一步步推向深淵,最終從高位跌落。
袁仁國案發前,3高管已被查處
事實上,茅臺集團高管因“貪污腐敗”被查的源頭並非袁仁國,而是與其同期的喬洪,且袁仁國與喬洪也均為茅臺的元老級人物。
搜狐財經梳理髮現,任職茅臺前,喬洪曾任共青團貴州省畢節地委書記、畢節地區輕紡工業局局長、貴州省輕紡工業廳副廳長。2000年8月,喬洪出任貴州茅臺總經理,主管銷售,同時,喬洪還曾任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
這位在當時被認為最有可能接棒前任茅臺集團董事長季克良的人,于2007年10月被批捕;2008年10月,遵義市中院開庭審理後認定,2000年-2007年,喬洪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物約1323萬元,並夥同其弟喬建華共同受賄約218萬元;此外,喬洪有超過820萬元來源不明的鉅額財産。
2010年1月,遵義市中院以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喬洪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弟弟喬建華因犯受賄罪,也被遵義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2014年11月,茅臺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房國興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2015年2月,房國興因嚴重違紀,且部分問題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12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房國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其受賄所得贓款1008.92萬元和贓物大眾牌途銳轎車一輛被沒收上繳國庫。
同期,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譚定華,于2016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據悉,譚定華歷任貴州茅臺酒廠財務科(處)副科長、科長、處長以及貴州茅臺財務總監,于2015年2月退休。
14位高管被調查
“3名高管因貪污受賄被查處”這一警示並未讓部分茅臺集團高層有所收斂,包括袁仁國在內,茅臺兩年有14名高管被查處。
2019年5月,貴州茅臺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聶永涉嫌受賄等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置;其後聶永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並處罰20萬元,犯罪所得32萬元和3塊手錶、3塊黃金飾品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同年8月,貴州茅臺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守洪被雙開。2020年3月,高守洪因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50萬元罰款,其受賄所得財物折合人民幣716.94萬元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繳後上繳國庫。
2019年9月,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劉自力被開除黨籍。後因受賄罪,劉自力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其受賄所得財物及收益1854.78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
10月,茅臺電商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肖華偉涉嫌受賄一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肖華偉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十萬元。
11月,貴州茅臺原總經理助理、茅臺酒銷售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總經理馬玉鵬涉嫌受賄罪一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同月,茅臺集團電子商務公司系列酒原負責人王靜涉嫌受賄罪被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019年12月,已經退休的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原銷售公司董事長杜光義被立案調查。今年7月,杜光義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由檢察院審查起訴。
同樣在12月,貴州茅臺前副總經理、茅臺酒銷售公司董事長王崇琳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逮捕。
而在“袁仁國案件”還未完全審理判處完結,茅臺集團及其子公司再有高層栽進受賄等違紀違法的旋渦中。
2020年1-2月,茅臺銷售公司元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雷聲,原華東大區經理、上海茅臺實業公司原經理羅愛軍,均因涉嫌貪污受賄被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月,茅臺集團免去張家齊以及李明燦的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7月,張家齊、李明燦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7月,貴州茅臺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大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劉大能自2019年6月前後,由貴州七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任上調入茅臺集團。
現集團管理層多“空降”,銷售系統無人入選
搜狐財經梳理髮現,上述被查處的高管中,至少有7名負責銷售崗位。其中,喬洪在擔任總經理期間主管銷售事宜,其他6名分別為銷售公司人員和電商公司人員,均涉及茅臺酒銷售。
2019年至今,茅臺集團中前後有13名高管被查處,也為茅臺集團在職人員狠狠敲了一記“警鐘”。
經歷“袁仁國事件”後,茅臺集團自2018年以來分期分批開展生産系統、機關後勤幹部選拔工作,加大幹部輪崗交流力度,提拔交流幹部總數超過450人次。
同時,茅臺集團領導班子也變更頻繁,“空降”高管不斷。早在2015年8月,李保芳從貴州省經信委原黨組書記、主任調任茅臺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2018年5月,李保芳接棒袁仁國成為新一任董事長。
李保芳執掌茅臺董事長兩年後,2020年高衛東從貴州省交通廳廳長任上“空降”茅臺擔任董事長。
但高衛東任職僅一年半,茅臺董事長一職便再現調整,貴州省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丁雄軍“空降”,茅臺集團在四年內三次更換“掌門人”。
除“空降”董事長外,茅臺現任管理層也頗多“空降”人員。茅臺集團官網披露的目前的八人領導班子裏,有多達6人是來自外部的空降,分別是新任董事長丁雄軍,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靜仁,黨委委員兼紀委書記卓瑪才讓,黨委委員兼總法律顧問段建樺,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山,以及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挂職)吳浩軍。
其中李靜仁曾任貴州省國資委辦公司主任、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卓瑪才讓曾任貴州省統計局紀檢組組長;段建樺曾任貴州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高山于2020年8月被貴州省政府推薦擔任茅臺副總經理,吳浩軍為貴州省政府推薦在茅臺挂職一年。
而茅臺集團領導班子內的另外兩位成員,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萬波和總工程師王莉,則有較為資深的茅臺任職經歷。
此外,9月23日,貴州省政府推薦劉剛為茅臺集團總會計師人選,接替李靜仁兼任的總會計師一職。劉剛現任上市公曬貴州茅臺董秘、財務總監,也還是一名“空降”領導,2019年入職茅臺前,劉剛在銀行系統工作長達二十餘年。
或因為銷售系統是茅臺腐敗高發地帶,現有的茅臺集團領導班子成員,並無一人來自銷售渠道。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