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連證監局網站公告,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寶食品)未按規定披露兩項重大擔保事項,被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
圖片來源:大連證監局網站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大連證監局對天寶食品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天寶食品要求陳述、申辯,但未在法定期限內提交陳述、申辯意見。天寶食品要求聽證,我局依法向天寶食品送達了《聽證通知書》,天寶食品書面放棄聽證權利。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天寶食品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天寶食品未按規定披露2.5億元重大擔保事項
2016年8月25日,天寶食品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黃作慶與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創展”)簽署《借款合同》,黃作慶向中泰創展借款2.5億元。同日,天寶食品與中泰創展簽署《第三方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天寶食品對上述《借款合同》為黃作慶提供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上述2.5億元擔保,佔天寶食品2015年經審計凈資産的12.76%,屬於重大擔保事項。天寶食品未及時披露該重大擔保事項,也未在2016年及2017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將該重大擔保事項首次披露。
二、天寶食品未按規定披露2億元重大擔保事項
2016年11月16日,大連承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運投資”)、北京碧天財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碧天財富”)與黃作慶簽署《借款及保證合同》,承運投資向碧天財富借款2億元,黃作慶為上述借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同日,碧天財富與天寶食品簽署《保證合同》,天寶食品為上述《借款及保證合同》提供連帶保證責任。2017年11月16日,承運投資與碧天財富對上述借款事項簽署《借款延期協議》。同日,天寶食品與碧天財富簽署《保證合同》,為上述借款事項提供連帶保證責任。上述2億元擔保,佔天寶食品2015年經審計凈資産的10.21%,屬於重大擔保事項。天寶食品未及時披露該重大擔保事項,也未在2016年及2017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將該重大擔保事項首次披露。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天寶食品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或者所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天寶食品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
官網資訊顯示,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個以加工、出口水産品和農副産品為主營業務的外向型股份制企業,擁有自營進出口權。公司前身為大連天寶綠色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9月,2001年4月改製成為大連天寶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28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簡稱“天寶股份”,股票代碼“002220”。公司目前註冊資本為肆億陸仟肆佰柒拾貳萬柒仟貳佰元(464, 727,200元),職工人數超過2000人,在美國和日本設有子公司。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