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已成為2025年國資央企的重要工作。12月23日至24日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在部署2025年重點任務時提出,國資央企要切實抓好發展品質效益提升,其中特別強調要“樹牢科學市值管理理念,更好維護資本市場穩定”。
中國企業改革研究會研究員周麗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國務院國資委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不僅強調了市值管理理念,且進一步提出更好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體現了中央企業在維護經濟金融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未來,預計中央企業將在市值管理、資訊披露、投資者回報以及市場穩定機制等方面加大力度。
加強市值管理一舉三得
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是中央企業開展生産經營、參與市場競爭的主要載體,也是穩定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截至12月25日收盤,實控人為國務院國資委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計369家、總市值合計約16.15萬億元,分別佔全部A股的約6.9%、17%。其中,總市值在百億元以上的共有234家,千億元以上的有34家。
“儘管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數量在A股市場並不具有優勢,但其在A股市場中的體量卻很重,可見,其已成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在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國企混改中心負責人朱昌明看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實現以價值創造為中心的內涵式發展,這本身就是對資本市場的貢獻。在此基礎上,其進一步樹牢科學市值管理理念,將市值管理作為一項長期戰略管理行為,將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記者梳理髮現,為進一步引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依法合規、科學合理推動市場價值實現,2022年5月份國務院國資委印發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品質工作方案》強調要增進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場認同和價值實現。今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更是數次“點題”市值管理,持續釋放利好信號。
具體來看,1月24日國務院國資委産權管理局負責人謝小兵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公開表示:“將進一步研究將市值管理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5日後,國務院國資委召開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考核分配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各中央企業要更加突出精準有效,推動“一企一策”考核全面實施,全面推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考核。此後,隨著11月份《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正式出臺,國務院國資委也于12月17日對外發佈《關於改進和加強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中央企業要從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資訊披露、投資者關係管理、投資者回報、股票回購增持等六方面改進和加強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朱昌明認為,隨著今年國務院國資委從國有出資人角度進一步完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政策供給,這也意味著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將從此前的探索嘗試階段,正式跨入全面推行階段。總的來説,推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更加注重市值管理,既是提升企業內在品質的需要,也是對投資者和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負責。
《證券日報》記者從一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獲悉,目前,該公司已將“提高現金分紅比例”寫進公司的最新工作規劃之中。
多措並舉提升投資者信心
放眼全年,在市值管理政策的不斷加碼下,今年以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也在不斷改進和加強市值管理工作,以提振投資者信心。
比如,在提高投資者尤其是中小股東獲得感方面,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今年明顯加大了現金分紅力度。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以實施公告日作為統計依據,今年以來,共有468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佈了分紅實施情況,涉及現金分紅11745億元。
再比如,在培育投資者長期投資信心方面,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共有48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發佈股票增持計劃,較去年同期的38家公司數量明顯增多。從回購情況看,今年以來,有40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進行了股份回購,較去年同期的19家實現大幅增長。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作為國民經濟的‘穩定器’和‘壓艙石’,承擔著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重要責任。”周麗莎認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通過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可以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為其提供更加穩定的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有利於促進企業的長期發展。再者,也有助於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場形象和品牌價值,增強投資者的信心。隨著國務院國資委明確2025年國資央企要更好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可以期待,明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維護資本市場穩定方面或將有更多動作,包括進一步完善投資者回報機制,參與市場穩定機制建設等。
朱昌明預計,2025年,國資央企將在建立健全市值管理方案、市值管理計劃的基礎上,細化市值管理各項制度和考核評價機制,同時內外兼修提升價值創造能力和價值實現能力。另一方面“修煉內功”,將完善公司治理、科技創新、並購重組與市值管理統籌謀劃,切實改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有效提升價值創造能力;一方面“修煉外功”,重視資本市場股價變化和投資者關係管理、資訊披露等工作,通過大股東增持、股票回購、現金分紅等措施穩定股價,切實改變過往資本市場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固有印象。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