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曾因信披違規收警示函
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獲得重要股東增持,都是彰顯了股東對公司未來發展和業績預期的堅定信心。但實際上,近年來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違約的情況頻現,或延期或擱淺,增持變成“畫餅充饑”的資本遊戲,變成戲弄投資者的欺詐手段,只是虛晃一槍。
4月21日,深交所下發了關於對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志江的監管函,原因是陳志江1億上限的增持計劃實現額為0。
回溯到2018 年 8 月 2 日,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納川股份”)披露《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陳志江作為納川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自公告日起 6 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不低於 5000 萬元且不高於 1 億元。
到了2019 年 1 月 7 日,納川股份披露《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增持計劃變更的公告》,陳志江原增持計劃實施期限變更為自 2019 年8月1日起6個月內,上述事項經納川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時間到了2020 年 2 月 4 日,納川股份披露《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完成增持計劃的公告》,截至實施期限屆滿,陳志江實際增持公司股份 0 股,增持金額 0 元,未實施相應的增持計劃。
是不是熟悉的套路,熟悉的方式,和訊網在今年315特別策劃中對眾多方式都做了詳細的報道《315特稿丨虛假增持套路深:大股東"忽悠式"增持頻頻發生,實控人增持爽約屢見不鮮,高管增持承諾成空話放股民鴿子》。
陳志江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第 2.11 條、第 11.11.1 條,《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 4.1.4 條的規定。請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資料顯示,納川股份主要業務有塑膠管道是塑膠加工行業當中的一個重要分類,運用塑膠擠出成型、注塑成型、鋼塑複合等加工技術,由高分子聚合物及相關複合材料加工、生産而成。
4月10日納川股份發佈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公告顯示,報告期內預計盈利250萬元至430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57.68%至27.21%。
據了解,業績預告期間: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變動的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內,公司按照年度經營計劃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營業收入對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疫情影響,投資收益對比上年同期上升,主要是公司旗下參股公司啟源納川歸還貸款財務費用大幅下降凈利潤增加。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總體穩定,凈利潤比上年同期同向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納川股份去年12月曾因信披違規收警示函。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陳志江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納川股份延期披露重大事件進展,資訊披露不及時;2018年業績預告與業績快報披露不當, 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多計凈利潤884.85萬元。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