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豐華股份(600615.SH)因4.8億元信託理財本金無法收回,引來上交所問詢函。
《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其背後實際是控股股東通過“信託+金交所”兩個通道,繞道關聯“殼公司”,侵佔上市公司資金。
“經了解核實,控股股東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3月27日晚間,豐華股份回復問詢函的公告給事件落下實錘。
據了解,上述4.8億元信託投資由控股股東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鑫控股”)決策、安排及推動,信託資金用於認購重慶新兆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新兆投資”)在深圳招銀前海金融資産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為“招銀前海金交中心”)發行的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並最終通過新兆投資支付給了隆鑫控股。隆鑫控股把4.8億元用來償還自身債務。
隆鑫控股為了從控股上市公司處掏錢,繞了信託和金交所兩個通道才完成這筆借款,相關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這樣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規避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式。此外,《中國經營報》記者還發現,該筆信託投資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約為6.5%,融資方的成本約為7.3%,低於同期工商企業類信託産品的融資成本。
神秘的融資公司
回顧此前公告,豐華股份于2018年3月20日及23日用自有資金2.8億元及2億元分兩期購買了“廈門信託-豐華1號投資單一資金信託”(以下簡稱為“豐華1號”),産品期限均為1年。
3月23日和3月25日,豐華股份分別收到兩期産品905.58萬元和646.80萬元的信託收益。與此同時,“豐華1號”對應的4.8億元信託本金卻無法按期收回。
記者注意到,“豐華1號”信託的4.8億元,佔豐華股份最新一期審計報告中凈資産的比例約為81%。一直以來,豐華股份在購買理財産品方面頗為“大手筆”。截至2018年6月30日,豐華股份流動資産中理財産品餘額為5.29億元,而2017年全年用於購買銀行理財産品和信託産品的資金約為5.20億元。
對於此次信託違約無法收回的原因,豐華股份3月23日公告稱,信託對應的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發行方新兆投資出現流動性困難,短期無法支付本金。
違約的是單一信託産品,在信託違約及回復上交所問詢之前,豐華股份未曾披露過該信託的資金用途、融資方新兆投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等資訊。
而對於信託産品的投資方向,在購買信託的公告中是這樣描述的:“投資于現金、國債、貨幣市場基金、證券公司集合資産管理計劃、委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投資方式。”
同樣的投向描述也出現在了另一隻信託中。2017年11月6日,豐華股份與西藏信託簽訂了《西藏信託-上海豐華單一資金信託資金信託合同》。記者致電西藏信託資訊披露負責人採訪了解該産品的具體投向、項目的交易結構和進展情況等問題,對方表示“針對上述問題不接受採訪,不清楚該信託計劃的投向”。
工商資訊顯示,新兆投資成立於2014年7月,註冊資本金僅為160萬元,公司主營業務包括從事投資業務、投資諮詢、投資管理和企業管理等。其法人、股東及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均為唐先明,出資100%,監事蔡莉莎。此外,唐和蔡名下還有一家重慶海通木業有限公司,註冊資金僅為100萬元,兩人各持股50%。
3月27日,豐華股份披露,新兆投資由自然人唐先明100%持股。新兆投資2015~2017 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 0 元、0 元和 3.88萬元;凈利潤分別為-14.29萬元、-2.17萬元和1.3萬元;凈資産分別為144.13萬元、141.96萬元和143.26萬元,總負債分別為5455萬元、3.12億元元、4.47億元。可見新兆投資只是一個融資的殼公司,並無實際業務可言。
記者向重慶多家企業和金融機構人士、隆鑫控股多家關聯公司相關人士打聽新兆投資的情況,得到的答案都是“沒聽説過”“不清楚”。
大股東侵佔資金
繼兩年前控股股東為他人擔保的信託借款違約並導致公司股份被凍結之後,豐華股份再次被大股東“坑了”。
如此體量和資質的公司為何能撬動4.8億元資金,無實際業務的新兆投資鉅額融資所為何用,新兆投資與豐華股份及其控股股東隆鑫控股之間有何關聯?産品違約後,本報記者先後多次撥打了新兆投資、隆鑫控股等公司公開電話,同時短信向蔡莉莎發送了採訪問題,截至發稿,相關公司均未回應。
但是,新兆投資與豐華股份及隆鑫控股確有交集。
新兆投資對外投資了一家公司——渝商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渝商投資”)。渝商投資註冊資金為34.2億元,其中新兆投資出資4000萬元,佔比1.1694%,在股東中並列第11位,出資遠超其註冊資金和凈資本。
渝商投資官方網站顯示,“渝商投資集團的50余位股東,都是重慶籍或在渝發展多年且極具社會影響力和號召力的民營企業家。”同時,隆鑫控股的實際控制人涂建華正是渝商投資的董事長。
日前,記者多次致電隆鑫控股、渝商投資等公司。其中渝商投資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集團股東很多,旗下公司更多,不清楚具體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隆鑫控股、渝商投資、豐華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分別為涂建華及其妹妹涂建敏。除了豐華股份之外,涂建華旗下的企業包括隆鑫控股集團、渝商投資集團、隆鑫通用(603766.SH)等。
而在金融領域,隆鑫控股還參股了H股公司瀚華金控(03903.HK),通過瀚華金控參控股重慶富民銀行、山東金融資産交易中心、小額貸款、資産管理、金融保理和擔保公司等。
“經了解核實,新兆投資為公司控股股東間接控制的企業。”隨著豐華股份回復問詢函,新兆投資與豐華股份、隆鑫控股等機構的關係落下實錘。
根據豐華股份回復公告披露,將資金用於認購金交所産品的決策並非公司管理層所做,而是由公司控股股東隆鑫控股經營團隊負責人、時任總裁元磊決策、安排及推動。同時指出,“控股股東時任總裁及經營管理團隊事前並未就本次投資向公司董事長及實際控制人進行請示,亦未對本次投資的目的和風險情況進行説明。”
而對於信託資金的真實去向和用途,豐華股份則披露,“信託資金通過新兆投資支付給了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同時,通過控股股東提供的文件了解到,控股股東用該資金償還了其對金融機構的借款,因此實際控制人不存在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隆鑫控股方面承諾,通過現有資産抵質押、股權或債務重組等方式進行資金增量,在3個月內歸還上述4.8億元款項。豐華股份認為,“若最終該筆投資無法收回,將對公司産生重大損失。”
“信託+金交所”通道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本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
“上市公司購買信託産品,然後通過信託公司這個通道向控股股東關聯公司發放貸款,使得控股股東把錢借走,這樣的案例之前有過。”一位華南地區的信託人士告訴記者。
為何不直接向上市公司借款而需要繞道信託?上述信託人士表示,“主要是為了規避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式。如果涉及金額較大,按照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式,關聯董事和股東都要回避表決,這樣就有可能無法獲得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信託通道之外,豐華股份控股股東借到這筆4.8億元款項,還增加了一個金交所通道。
3月25日,一位接近廈門信託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信託對應的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是招銀前海金交中心的産品。”隨後在3月27日,豐華股份的回復公告證實了這一點。
記者梳理髮現,整個交易過程是,上市公司豐華股份以自有資金購買“豐華1號”信託産品,後廈門信託根據委託人的意見,將4.8億元信託投資認購了新兆投資在招銀前海金交中心場內發行的“重慶新兆投資有限公司2018年第1期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和“重慶新兆投資有限公司2018年第2期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
“這是由委託人指定用途的單一資金信託,我們只承擔資金清算等信託事務管理操作,不負責盡職調查,也不承擔投資風險。”3月27日下午,廈門信託相關負責人書面回復《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投資到期日為2019年3月23日,由於到期後信託財産未變現,目前已經按照信託財産現狀分配給委託人。”
對於信託資金投資金交所産品,豐華股份直言,該産品不符合公司股東大會“授權經營層(含控股子公司)以不超過人民幣5.5億元購買低風險信託産品或銀行理財産品”中涉及的“低風險信託産品”的標準。
“這類型屬於私募債,非標産品,有一定的投資風險。”一位華南地區的金交所高管告訴記者,金交中心通常只是作為掛牌交易或者撮合交易的平臺,資金方和資産方事先對接好。儘管不是主動管理類業務,金交所還是會對融資方進行盡職調查,或要求制定的三方服務機構進行盡調。
“至於信託之外,又增加了一個金交所産品的通道,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規避關聯交易的風險。”上述金交所人士直言,現在確實有一些企業利用金交所打這樣的擦邊球。
就上述債務融資憑證産品的融資情況、盡調結構、融資方的門檻要求等問題,本報記者還向招銀前海金交中心相關負責人發送了採訪提綱,但截稿之時暫未獲得回復。
控股股東為何繞道多個規避關聯交易,不惜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以獲得資金?
“去年第一季度市場處於資金荒的狀態,不管是信託還是民間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都比較高。一些房企融資成本10%左右,AA主體融資成本到12%也正常。對於有的企業來説,能找到錢就算不錯了。”一位信託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
“金交所的通道費率大概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之間。”據記者獲悉,在上述通道業務中,廈門信託的費用為0.25%每年,加上6.5217 %每年的預期收益率和金交所通道費用,該筆融資成本為7.3%左右。
標準普益2018年3月信託理財報告顯示,工商企業領域1至2(不含)年期産品平均最高預期收益率為7.70%。可見,豐華股份的這筆投資,收益稍低於同期信託産品,稱不上一筆划算的生意。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