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士線上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因陷入民間借貸糾紛,公司于6月11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及相關法律文書。
記者注意到,因陷入借貸糾紛,公司前前後後共計11次“走上了被告席”。而在這些案件中,*ST巴士大都是以共同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角色出現在被告中。然而,*ST巴士董辦工作人員卻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述案件涉及的協議和合同,從未在公司用章流程中出現過。
深陷11起借貸糾紛
上市公司並不知情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ST巴士建立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各制度中對提供擔保的流程及許可權有明確規定,其董事會決議和股東大會決議均會在指定媒體進行披露,且擔保事項會單獨發佈公告進行披露。
然而,記者查閱*ST巴士過往公告發現,*ST巴士並沒有發佈任何與借款或擔保相關的公告。記者就此事向公司提出了疑問,得到的答案令人咋舌:上市公司此前對相關借貸及擔保事宜並不知情。
*ST巴士董辦工作人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這11起訴訟案件中,所有因借款、擔保簽訂的協議或合同,從未在公司合同審批流程和用印流程中出現過。此外,在王獻蜀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從未獲得簽署相關協議或合同的授權”。
《公司法》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産為他人提供擔保。
未經上市公司授權,跳過了相關表決程式,*ST巴士原法定代表人王獻蜀是如何“代表公司”順利借出了款項?上市公司未發佈借款或擔保有關公告,為何11起訴訟案件的債權每人平均認同了有關協議或合同,並出借款項?本該是一場簡單的借貸行為,背後卻顯得撲朔迷離。
原法定代表人神秘失聯
借貸行為涉嫌利益輸送
據了解,在這11起訴訟案件的被告人中,除了上市公司*ST巴士外,還多次出現了王獻蜀、高霞、中麥移動網路有限公司和中麥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和個人。
這些共同被告人究竟是誰,與*ST巴士又有著何種關聯?《證券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王獻蜀為*ST巴士原法定代表人,與高霞為夫妻關係;此外,據公開工商資訊顯示,王獻蜀佔中麥控股99.12%股權,其餘0.88%為高霞持有;中麥控股佔中麥移動63.73%股權,王獻蜀佔中麥移動6.86%股權。不難看出,中麥移動與中麥控股均為處於王獻蜀實際控制下的公司。然而,這11起訴訟案件中融資獲得的金額,均流入了王獻蜀控制的公司。
相關分析人士表示,從*ST巴士已發佈的公告來看,基本可以認定其原法定代表人王獻蜀簽署的借款協議和擔保合同是私自進行的,其中有部分合同還涉嫌假公章。王獻蜀利用其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簽署了各項合同,利用職權向自身輸送利益。
充滿戲劇性的是,本次事件的主人公、*ST巴士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王獻蜀卻早已“神秘失聯”。早在2017年12月12日,上市公司發佈了《關於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王獻蜀先生暫時無法正常履職期間工作安排的公告》,表示無法與王獻蜀取得直接聯繫。
《證券日報》記者在*ST巴士相關工作人員處獲知,截至目前,王獻蜀依然處在失聯狀態,既未公開露面,又未被繩之以法。
失聯高管無法正常履職
子公司業績承諾未實現
記者了解到,原法定代表人王獻蜀的失聯不僅留下了多筆借貸糾紛,因其無法正常履職,*ST巴士全資子公司巴士線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士科技”)2017年出現大額虧損,未完成業績承諾。
2015年,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了巴士科技100%股權,經交易各方協商,此次交易標的資産的交易價格16.85億元。上市公司與交易對方簽訂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根據協議,業績承諾方承諾,巴士科技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不低於1億元、1.5億元和2億元。
根據中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重大資産重組業績承諾實現情況專項審核報告》顯示,2015年和2016年,巴士科技累計實現凈利潤2.46億元,基本實現了業績承諾。然而,2017年,形勢急轉直下,巴士科技出現大額虧損,全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720.97萬元。
對此,*ST巴士在相關公告中表示,王獻蜀長期擔任巴士科技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對巴士科技的生産經營具有重大影響。王獻蜀失聯後,眾多客戶合作態度轉向觀望,甚至拒絕提供合作事項的後續進展資料,不配合審計回函,不按賬期回款,最終導致巴士科技大量營業收入不予確認,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大幅增加,2017年度經營出現大幅虧損。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