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頓發展(600209,SH)的一則訴訟公告,牽出了5年前大股東減持的陳年往事。
2018年1月17日晚間,羅頓發展公告稱,建能地産和羅頓電子因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提出起訴,指出自2012年5月2日始,羅頓發展原第一大股東黃金海岸集團、李維違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虛構減持黃金海岸集團對上市公司的股份;與此同時,李維控制旗下的羅衡機電增持對上市公司的股權,並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羅頓發展在公告中稱,因本案尚未開庭審理,暫不能判斷對公司的影響。不過,正值重組檔口,不少投資者關心的是:這一糾紛會不會帶來負面影響?
為控股上市公司虛構減持?
資料顯示,羅頓發展于1999年3月設立時,黃金海岸集團出資7008萬元,持股44.59%,繫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而建能地産和羅頓電子為黃金海岸集團的股東,分別持股40%和20%。
根據羅頓發展披露的公告,建能地産和羅頓電子指出:自2012年5月2日始,黃金海岸集團、李維違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虛構召開股東會、未經公司其他股東表決情形下,形成股東會決議,決定減持黃金海岸集團對上市公司的股份。直至2013年7月,黃金海岸集團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同時,建能地産和羅頓電子還稱,李維利用其係黃金海岸集團、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羅衡機電實際控制人的身份,一方面通過減持黃金海岸集團在上市公司的股權;另一方面,控制羅衡機電增持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截至2012年12月5日,羅衡機電增持上市公司8780萬股,佔總股本的20%,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進而達到實際控股上市公司,損害了建能地産和羅頓電子的合法權益。
因此,建能地産和羅頓電子提出起訴並請求依法判決確認黃金海岸集團虛構減持上市公司羅頓發展的決議無效,同時歸還相關股份。
截至公告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立案受理,訴訟尚未開庭審理。
訴訟對重組影響幾何?
羅頓發展主要從事酒店經營及管理業務和裝飾工程業務,近年來經營業績每況愈下,並多次被冠以“ST”和“*ST”。
數據顯示,2014~2016年,羅頓發展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非凈利潤分別為730萬元、-2460萬元和-6188萬元。2017年前三季度,羅頓發展的營業收入為7540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323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非凈利潤為-2307萬元。
主業不振的羅頓發展寄望于通過外延式並購的方式,形成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並二度開啟對深圳易庫易供應鏈的收購。不過,羅頓發展的外延並購之路可謂一波三折,在前次收購深圳易庫易供應鏈鎩羽而歸之後,此次重組草案再次出爐,上市公司又攤上了訴訟案件。
經濟學家宋清輝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訴訟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大股東股權存在不確定性,進而或會影響上市公司的重組事項。
1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發函採訪羅頓發展董秘林麗娟,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