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赤天化發佈公告稱,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以下簡稱“貴州監管局”)發來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7]19 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赤天化存在五方面問題。
一、採取虛列運輸費用形式發出貨物確認營業收入 3733 萬元
2016 年,赤天化全資子公司貴州聖濟堂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濟堂”)通過向物流公司支付稅點的方式開具無交易實質的運輸發票製造運輸和銷售過程,再由大股東借款給個人,經多次轉賬到達聖濟堂客戶賬戶,再由客戶將款項轉給聖濟堂從而製造銷售回款。
聖濟堂虛列的運輸發票主要由貴州鑫旺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旺升”)和貴州匯通旺物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通旺”)開具,聖濟堂向其支付發票所列金額款項,鑫旺升和匯通旺收到款項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後均扣除8%的稅款,隨後將餘款通過多個賬戶轉回公司相關方賬戶。
鑫旺升和匯通旺虛假運輸涉及的發貨確認收入 3,733 萬元。由大股東提供資金回款 887 萬元。”
二、採取向業務員銷售、貨物自提,資金回款由大股東提供的方式確認收入 155.89 萬元
2016 年,聖濟堂向業務員蔣琨、魏軍峰、許前偉等人發出貨物,發貨單記錄貨物為業務員自提,再由大股東提供資金給個人,經多次劃轉後到達業務員賬戶,業務員再將資金轉回聖濟堂作為銷售回款。
三、虛構原材料和包裝物入庫190.38 萬元
2016 年,聖濟堂通過向供應商支付稅點的方式開具無交易實質的採購發票,製造採購入庫。聖濟堂虛列採購貨物發票主要由陜西天之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之潤”)和陜西中財印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財印務”)開具,聖濟堂向其支付發票所列金額款項,天之潤和中財印務收到款項後分別扣除 8%和 15%的稅款後,將剩餘款項轉回公司相關方賬戶。該採購主要涉及公司衡之源産品生産所需原材料(苦瓜提取物、桑葉提取物)和包裝材料(小盒、説明書、內襯等),共計虛構庫存 190.38 萬元。
四、資訊披露不及時
2016 年 9 月 30 日,赤天化與貴州康心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心藥業)股東吳文生解除一致行動關係。康心藥業作為赤天化納入合併報表範圍的重要子公司,對赤天化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有較大影響,赤天化未就解除一致行動關係事項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而是在
2016年年報中披露,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五、關聯方披露不完整
1、赤天化常務副總經理、聖濟堂董事長高敏紅和實際控制人、董事長丁林洪親屬丁世海共同持有貴州聖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大生物)100%股權,該公司財務賬套與聖濟堂財務賬套共用伺服器,聖濟堂與聖大生物存在關聯方關係,2016 年年報未予以披露。
2、赤天化常務副總經理、聖濟堂董事長高敏紅和聖大生物共同持有貴州利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普科技)100%股權,該公司財務賬套與聖濟堂財務賬套共用伺服器,聖濟堂與利普科技存在關聯關係,2016 年年報未予以披露。
《決定書》顯示,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三十條的規定。
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第二十一條等的規定,證監會貴州監管局決定對赤天化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