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價下跌時,安居寶控股股東張波號召公司員工增持股票並承諾兜底,不過2個月後,張波及公司一眾董監高卻計劃減持。
8月24日,安居寶發佈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和董監高減持公告。張波及其一致行動人因“自身財務需要”,擬減持不超過2500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4.6%,按最新股價算套現金額1.8億。此外,董事兼總經理陳平、董秘兼副總經理黃偉寧、監事袁麗莎、副總經理張舒茗則也以“自身財務需要”為由,擬合計減持39.4萬股。
昨日,安居寶控股股東的上述行為引來了監管層的問詢,被指“前後傳達的資訊存在明顯背離”。在披露擬減持後,安居寶發佈2017年上半年財報,公司虧損829萬元。
昨日收盤,安居寶股價下跌0.41%,報收7.2元/股。
號召員工增持倆月後,控股股東擬套現
深交所要求核實是否在操縱股價
深交所8月29日下發問詢函,就安居寶控股股東張波及其一致行動人擬在未來6個月減持不超過2500萬股的行為作出説明。深交所要求安居寶核實並説明張波本次減持計劃的具體原因和資金用途。
今年6月5日,安居寶曾以公告形式披露張波向公司全體員工號召增持公司股票,並提供投資虧損補償的倡議書。
深交所表示:“張波提出本次減持計劃與其在兜底增持公告中傳達的資訊存在明顯背離。”
張波此前在兜底增持公告中稱,鋻於公司股票非理性下跌,以及其本人對公司管理團隊及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已經凸顯。並號召全體公司員工增持公司股票,如果在此期間增持並持有12個月以上且在職,産生的虧損由張波補償。
在張波發佈兜底增持公告前,安居寶股票自2017年以來已經累計下跌44%。兜底增持公告發佈後,安居寶4個交易日連續上漲39%。共有21位員工增持了26.56萬股,增持總金額約239.88萬元。
半年報顯示,張波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安居寶64.59%的股份。
深交所稱,張波提出本次減持計劃,是否表明其對公司未來發展的預期和對公司股票投資價值的判斷已發生重大變化。
同時,深交所還要求安居寶董事會核實,張波是否存在通過資訊披露操縱公司股價和其他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情形。
半年報虧損,提前三天披露減持計劃
深交所質疑:是否是基於接觸到公司尚未公開的經營與財務資訊而做出的決策
深交所還質疑稱,張波在兜底增持公告披露後不足三個月,即提出本次減持計劃,且時點在半年報業績預計虧損公告發佈之後和半年報披露之前,其提出的減持計劃是否是基於接觸到公司尚未公開的經營與財務資訊而做出的決策。
7月10日,安居寶發佈2017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預計虧損1000萬元-1500萬元。
在安居寶半年報發佈前3天,張波等發佈了擬減持公告。
安居寶2017年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其實現營業收入3.3億元,同比減少2.4%;凈利潤則虧損829萬元,同比下滑365.6%。
安居寶主營業務為樓宇對講、智慧家居、防盜報警系統、停車場系統等的研發、生産和銷售。
安居寶稱,報告期內,公司移動互聯項目、城市雲停車項目費用投入雖有所放緩,但業績回報尚需時間,同時受主營産品原料價格上漲影響,公司成本增加,導致公司凈利潤同比大幅下降。
2017年上半年,安居寶簽訂的銷售合同總金額為4.4億元,同比下降2.84%。
半年報顯示,安居寶應收賬款合計2.8億元,佔其上半年總營收的85%。安居寶在財報中對應收賬款發生壞賬風險進行了警示。
6月,包括安居寶在內,發佈兜底式增持公告的上市公司共有25家。大部分個股,包括安居寶在短暫上漲後,又歸於跌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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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報窗口期多公司高管違規交易被罰
中報窗口期,多公司高管再度上演違規交易。近日,深交所通報,海洋王、中京電子、中電鑫龍、興民智通因在中報披露敏感期內違規交易而收到監管函。這些公司有的是高管親自上陣,有的是配偶違規交易。中電鑫龍的董事配偶8月21日在高點11.92元套現後,該股股價連續三個交易日下跌,可謂精準減持。
加上此前披露的金路集團、金禾實業、勁嘉股份,近期共有7家公司高管或高管配偶涉嫌中報披露敏感期違規交易。
此外,還有的公司涉及控股股東短線交易被罰。
齊翔騰達由於控股股東淄博齊翔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齊翔集團”)短線交易而收到監管函。今年4月12日,齊翔集團在二級市場上賣出齊翔騰達股票55.19萬股,6月29日,又在二級市場買入4.9萬股。
交易所稱,齊翔集團買賣股票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
江特電機的董事長兼總裁朱軍,因為減持公司股份未提前披露減持計劃昨日也收到監管函。朱軍在沒有預先披露的情況下,于8月25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江特電機3萬股股票,交易金額37.26萬元。
福達股份的董秘張海濤昨日則被交易所通報批評。2016年7月6日至8日,在張海濤擔任福達股份董秘期間,福達股份董事兼總經理呂桂蓮、監事黃桂霞、董秘張海濤減持公司股份後,未按照規定的要求及時披露董監高股份變動情況。
2016年7月5日至12日,福達股份股票交易價格累計漲幅達52.28%,其中,7月6日-8日期間收盤價漲幅偏離累計超過20%,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不過,福達股份卻公告稱“不存在應披露資訊”。
(責任編輯:張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