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把我坑慘了。”一位 *ST弘高 的中小投資者向中國證券報記者發出感慨。由於2016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弘高戴上了“*ST”的帽子。公司自此以籌劃重大資産重組為由停牌至今。圍繞年報,*ST弘高出現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怪事——業績快報盈利4.15億元,而年報僅為2.4億元;年初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隨後又將其聘回。
對於其中的緣由,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知情人士了解到,*ST弘高在實際經營業績遠低於借殼重組許下的業績承諾情況下,試圖虛構財務數據完成承諾。在遭到審計機構拒絕後,*ST弘高將審計機構解聘。此後,*ST弘高“任性”地披露了一份數據不實的業績快報,而新的審計機構不願配合。原審計機構聘回後在無法按時完成審計工作的情況下,無奈披露了一份凈利潤只有2.4億元、且被註明“無法表示意見”的年報。
更換審計機構暗藏玄機
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一棟深紅色的寫字樓矗立在路邊,這是*ST弘高的總部。2014年借殼上市後,*ST弘高成了資本市場的一顆新星,市值一度逼近200億元。然而,短短三年,*ST弘高就成了機構投資者眼中避之唯恐不及的一家問題公司。今年5月3日,由於2016年年報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
此前,*ST弘高兩度更換審計機構。2月16日,公司以“保證上市公司的審計獨立性”為由將上會會計師事務所解聘。不過,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了解到,上會會計師事務所被解聘的真正原因是,*ST弘高要求其出具審計意見,認可公司遠高於實際的2016年經營數據,遭到了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的拒絕。
知情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ST弘高想報4億多元的凈利潤,但上會過預審後,認為與實際情況差距太大。反覆溝通無果後,*ST弘高只好解聘上會。”
對於*ST弘高把利潤做到4億多元的原因,上述知情人士表示,2014年*ST弘高借殼上市時,交易對方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為了做高估值,承諾2014年-2016年度實現扣非凈利潤分別不低於2.19億元、2.98億元、3.92億元。而4億多元的凈利潤,基本能保證完成2016年的業績承諾。
對於這種説法,*ST弘高總裁江五洲並不認可。江五洲表示,解聘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在情理之中。“到2016年年底,上會已為公司服務滿五年,面臨著主審會計師的更換。公司計劃2017年通過並購重組加快發展,希望更換審計機構適應公司未來發展。另外,上會總部在上海,我們希望找一家總部在北京的審計機構。”
蹊蹺的是,審計機構更換為天職會計師事務所後,*ST弘高發佈了2016年業績快報,凈利潤高達4.15億元。業績快報發佈一個多月後,天職會計師事務所便與公司解約。而*ST弘高重新聘回了上會會計師事務所,隨後披露的2016年年報凈利潤大幅“縮水”至2.4億元,且被上會會計師事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隨後,*ST弘高又聘請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提供服務,對公司2016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專項報告進行重新審計。
業績快報嚴重背離年報
今年2月底,在上述凈利潤高達4.15億元的2016年業績快報公佈前,公司高管就此爆發過激烈爭執。上述知情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有的公司高管執意要發佈上述業績快報,但遭到了另一部分高管的極力勸阻,他們認為這份業績快報嚴重脫離實際情況。
對此,江五洲稱,業績快報通過財務部門核算,按照正常流程發佈。對於2016年年報凈利潤較業績快報會大幅“縮水”的原因,*ST弘高稱,在編制業績快報的工作中,部分財務人員對工程項目缺乏了解,導致會計記錄出現錯誤,影響應收賬款賬齡確認,導致少提漏提壞賬準備,相關壞賬準備變化幅度較大。
*ST弘高副總經理解超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去年6月,公司原財務總監薛彤離職後,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任命新的財務總監。財務工作一直由財務經理負責,導致財務混亂。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凈利潤為2.25億元,單季凈利潤分別為0.7億元、0.5億元和1.04億元。以業績快報的4.15億元的凈利潤計算,第四季度凈利潤達到1.9億元。
上述知情人士稱,*ST弘高執意發佈這份業績快報,或許源於業績補償的壓力。在業績承諾期的第一年,也就是2014年,公司實現扣非凈利潤2.21億元,勉強完成2.19億元的業績承諾。2015年,扣非凈利潤僅為2.80億元,與2.98億元的業績承諾相差1757.12萬元。據此,*ST弘高以1元的總價回購登出了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持有的603.45萬股股份。
2016年一季度,*ST弘高凈利潤同比增長60.29%,但二、三季度同比下滑25.13%和2.35%,前三季度凈利潤只有2.25億元。要完成當年3.92億元的業績承諾難度太大。以*ST弘高2016年2.4億元的凈利潤計算,業績承諾的差距逾1.5億元,參照2015年的業績補償情況,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要為2016年的業績承諾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可想而知。
涉嫌多項違規
除了多次更換審計機構、業績快報嚴重背離年報外,*ST弘高還涉嫌多項違規。
據公司高管透露,*ST弘高一度打算推遲發佈2016年年報。“上會回來後,一是時間太緊張,二是趕上了監管層對公司的例行檢查。4月中下旬時感覺不太對,上會既沒有進行客戶回訪,也沒有發函的計劃。我們就去了解情況,上會建議推遲到5月初檢查完後再發年報。”
從目前情況看,推遲發佈年報在中小板還沒有先例。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為了推遲發佈2016年年報,*ST弘高高管多次前往深交所進行交涉,董事長何寧4月下旬親自跑了一趟深交所。在意識嚴重性後,在年報披露截止日前*ST弘高倉促發佈了2016年年報。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1.3.7條,上市公司應當確保業績快報中的財務數據和指標與相關定期報告的實際數據和指標不存在重大差異。若有關財務數據和指標的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同時,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進行致歉,並説明差異內容及其原因、對公司內部責任人的認定情況等。
而公司業績快報的4.15億元凈利潤與年報凈利潤2.4億元的差異幅度高達42.41%。但在2016年年報中,*ST弘高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説明。
對此,江五洲稱,“上會對公司2016年年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目前中興財正對公司的2016年年報進行重新審計。我們認為,2016年年報最終的財務數據和指標具有不確定性,所以沒有按照規定出具相關説明。”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新的審計報告預計7月中下旬出爐。
根據上述《規則》第11.3.8條,上市公司預計本期業績與已披露的 盈利預測有重大差異的,應當及時披露盈利預測修正公告。而*ST弘高此前預計,2016年度的凈利潤為3.4億元至4.2億元,2016年度業績快報的凈利潤則為4.15億元,2016年年報的凈利潤僅為2.4億元。但*ST弘高卻沒有對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進行修正。
*ST弘高因此收到了深交所的問詢函。對此,*ST弘高回復稱,由於會計師事務所進場的時間較晚,審計事項工作量大,公司年度財務報表最終完成後已經不具備對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進行修正的時間條件,因此導致沒有對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進行修正。
“我們是業務型公司,財務管理上確實比較薄弱。有證券圈朋友甚至説我們在資本市場連小學生都不如,還在幼兒園。”江五洲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
(責任編輯:張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