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內幕交易做出的將股票鎖定5年的承諾竟然説改就改。6月24日凱美特氣(8.290, 0.00, 0.00%)(002549)公告稱,自然人股東張彥松更改因內幕交易持有的5.89萬股凱美特氣股票的鎖定期承諾,鎖定截至日期由原來的2020年3月31日更改至今年6月26日。而承諾更改的理由竟然是該內幕交易受到了新疆證監局4萬元的處罰決定,根據新疆證監局要求處理非法持有股票。
內幕交易巨虧仍被罰4萬元
兩年前,工業廢氣回收專家凱美特氣曾欲追隨網際網路+浪潮,收購包括松特高新在內的兩家線上教育公司進行資産重組,根據其當時發佈重大資産重組和停牌進展公告來看,此重大重組消息的內幕敏感期是2015年3月24日至4月10日。
張彥松時任松特高新副總經理,也是松特高新董事長張彥禮的弟弟,然而他在公司高管會議上知悉此重組消息後,沒有遵守保密協議,反而“潛伏”在二級市場,在凱美特氣在停牌前4個交易日中和其妻子龐小紅連續“入手”凱美特氣4.22萬股,成交金額達78.90萬元,該部分股票在2015年6月實施2014年度高送轉方案後已增至5.89萬股。
想通過內幕消息在股市裏淘金的張彥松非但沒能因此大賺特賺反而還“蝕了把米”,凱美特氣在復牌後,股票不漲反跌,以首個收盤打開漲跌停板日收盤價計算就已虧損超過10萬元,而該重大資産重組事項又在2015年11月宣佈告吹,凱美特氣股票持續走低,至昨日他所持有的這部分股票賬面已浮虧超過30萬元。
不過虧損並不能成為內幕交易逃避行政處罰的理由,就在不久前,新疆證監局對張彥松做出了罰款4萬元的處罰決定。
罰款後申請提前解鎖股票
4萬元的處罰剛剛落地,凱美特氣就公告宣佈張彥松要更改對該部分股票此前做出的鎖定期承諾。
原來,張彥松在內幕敏感期購入的凱美特氣的股票在2015年4月時就已在排查中被發現,當時,張彥松曾承諾:將購入的這部分凱美特氣股票鎖定5年至2020年3月31日。他還承諾如果違反此規定減持,那麼減持股份的全部所得將上繳給凱美特氣。
目前,離其承諾的該解鎖日還有近三年時間,6月24日凱美特氣卻發佈公告稱張彥松申請將鎖定截至日期由此前承諾的2020年3月31日提前至今年的6月26日。
凱美特氣公告給出更改鎖定期的理由是:“根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新疆證監局決定責令張彥松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凱美特氣股票,並處以4萬元罰款。現根據新疆證監局要求,張彥松申請所持凱美特氣首發後限售股58940股解除股份限售。”
對此,有不少小股民表示不能理解:“説好的股票限售期的承諾,因為一紙行政處罰,説改就能隨便改,這不是視承諾為兒戲嗎,股票解鎖日提前難道是要立馬賣出這部分股票嗎?”對此,大眾證券報和財信網記者致電凱美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稱:“應監管部門要求,公司管理層要求協助張彥松處理該部分股票的解鎖事宜,而這部分股票能否解鎖成功還要等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的批復。”
對此,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的王智斌律師表示:“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內幕交易買入的股票必須限期賣出處理,民事承諾並不受行政執法的影響,證券法202條的相關規定不是內幕交易人可以違背此前承諾的理由,張彥松在2015年做出的5年鎖定期的承諾仍然應當有效,而他如果違背該承諾提前解鎖,那麼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來説,如果他有在二級市場提前減持行為,那麼就因依據此前承諾將減持的全部所得都上繳凱美特氣,投資者還可以根據合同法追究其背信的違約責任,只不過在實踐層面,投資者與此有關的損失如何量化仍是難點,也正因為如此,到目前為止還未出現向背信股東索賠成功的案例。”
(責任編輯: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