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帝股份新老鬥爭 上演 “踏腳石”變“絆腳石”
- 發佈時間:2016-04-26 06:5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曹霽晨
近日,華帝股份股權紛爭再起波瀾,去年10月華帝股份原董事長黃文枝被公司罷免,公司實際控制人潘葉江接替董事長一職,但作為曾任公司二十余載董事長的黃文枝並不能接受這種結局。日前,包括他和公司原高管李家康在內的三名原告起訴了華帝股份,“內鬥”繼續升級。
在管理層內鬥不斷的背景下,華帝股份業績也表現不佳,為了穩定人心,董事會以遠低於股票現價的價格對18名管理人員推行股權激勵,總額最高達千萬元。針對這些情況,中國經濟網試圖聯繫華帝股份董秘辦,但截至發稿時仍無人接聽。
公司不接受董事提名提案 創始人提起訴訟
今年3月30日,華帝股份董事會通過董事會換屆決議,同意提名潘葉江、潘垣枝、潘浩標、楊建輝為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隨後的4月5日,華帝股份收到李家康簽名的《關於提議增加華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函》(下稱《臨時提案函》)及經李家康、黃文枝、鄧新華、黃啟均、關錫源等5名創始人股東簽名的《石河子九洲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人會議決議》(下稱《會議決議》),內容為提名李家康為華帝股份下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馬道為華帝股份下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不過現任董事會並不接受這份提案。
4月18日華帝股份在公告中稱,董事會對上述文件核查時發現3個問題:第一,提供的兩份《會議決議》是列印件而非原件,無法判斷其真實性及合法性;第二,《臨時提案函》沒有九洲投資公章,只有李家康一人簽名。並且,九洲投資于3月21日召開闔夥人會議決定解散九洲投資,並於當日設立清算組,提案函上沒有清算組全體成員的簽名,無法判斷李家康是否能全權代表九洲投資;第三,根據上市公司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候選人在被提名前應提供並填寫獨立董事等相關文件,而馬道一直未提供上述文件資料,公司董事會無法對馬道的任職資格進行判斷,也無法提交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華帝股份稱,李家康雖然給公司董事會回復了一封函件,但仍然未能根據公司董事會回函要求提供文件,因此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將李家康的提案提交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認為,此次事件的處理履行了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審查權力,處理程式合法合規。
不過這個處理顯然令公司原管理者難以接受。李家康、鄧新華、黃文枝三人作為原告起訴公司,請求判令九洲投資向被告提交的臨時提案列入華帝股份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或後續股東大會)議案。
對於起訴的原因,原告稱,九洲投資為華帝股份第一大股東,有權作為股東參與被告股東大會。而華帝股份以各種理由拒不接受原告代表九洲投資提交的兩份臨時提案,屬於不合法行為。
新老交替難順利 “踏腳石”變“絆腳石”
資料顯示,此次訴訟的3名原告是華帝股份的前身中山華帝燃具有限公司創始人,該公司當年由黃文枝、鄧新華、潘權枝、黃啟均、李家康、關錫源、楊建輝聯手創辦,最初7人股權相當。自1992年起,黃文枝便一直擔任公司董事長。
後來,經過幾番股權轉讓,公司股權逐漸向潘權枝之子潘葉江集中。2014年,潘葉江通過受讓多名股東持有的華帝股份股份,替代黃文枝,成為上市公司新的實際控制人。
而到了2015年10月,潘葉江正式成為董事長,原董事長黃文枝即被罷免。公告中稱,“黃文枝應對公司業績下滑擔責”,對於該項議案,黃文枝本人和李家康均投票反對,但仍因六張贊成票獲得通過。黃文枝無奈去職公司董事長,但仍留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員。
僅僅十幾天后,由黃文枝推薦輔助潘葉江的新總裁區迪江也提出辭職,隨後潘葉江的叔叔潘垣枝出任總裁,華帝股份正式進入“潘氏時代”。
黃文枝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我多次跟他説過,我們是踏腳石,不是絆腳石,大家早就選定他為接班人。現在他將老人們一腳踢出局外,大家怎麼受得了。20多年來,7個創始人對華帝都是有感情的。”
內鬥不斷業績受損 推股權激勵穩定人心
在公司管理層的頻頻“鬥法”中,華帝股份的業績也大受影響。2015年年報顯示,公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7.2億元,同比下滑12.0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07億元,同比下滑26.1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1.77億元,同比下滑26.96%。
但同行業的老闆電器去年實現45.4億元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6.6%,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8.3億元,同比大幅增長44.6%。萬家樂的廚衛家電業務營收去年下滑幅度也只有1.9%。
作為目前油煙機、燃氣灶的國內線下市場份額僅次於老闆電器和方太的第三排位,華帝股份在潘氏家族掌控以後,一直謀劃從中端向智慧高端轉型。今年9月,華帝發佈首款語音控制高端智慧煙機“魔鏡”。
同時為了穩定公司人員穩定,4月18日華帝股份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擬向董事、高管及中層核心技術骨幹共18人發行485萬股限制性股票,佔總股本1.35%。首次授予價格為9.02元/股。在授予日期滿12個月後分三次40%、30%、30%解鎖,解鎖條件為以2015年業績為基準,2016-18年收入增長率分別不低於15%、38%、65%,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於25%、60%、100%。
此次激勵計劃涵蓋人員18人、規模485萬股,從每人平均所獲激勵看,最低在10萬股左右,按現股價約22元/股與授予價9.02元/股的差額,大約相當於110萬元的激勵,最高的120萬股則約1320萬元的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