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前公務員內幕交易ST國通被證監會重罰
- 發佈時間:2016-04-23 07:27:1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閻明煒
4月22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通報稱,證監會近日對6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在2宗內幕交易案中,投資者楊劍波(時為安徽省某廳工作人員)內幕交易ST國通,在內幕資訊敏感期買入ST國通約42萬股,交易金額約400萬元,構成內部交易,被證監會處罰。
其中,1宗重大資産重組中惡意造假並虛假資訊披露案中,廣西康華農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大資産重組過程中,披露的重組方康華農業的主要財務數據存在惡意造假和虛假記載,康華農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步森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重組辦法》及《證券法》相關規定。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康華農業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對14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到30萬元罰款。
1宗資訊披露違法、短線交易及操縱證券市場案中,投資者李寧(時為某房地産私營企業家)控制本人及他人賬戶交易“元力股份”,持股比例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時未依法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作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將持有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同時又在6個交易日內通過盤中或尾市拉抬的方式操縱證券市場,分別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資訊披露違法、短線交易及操縱證券市場行為,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李寧給予警告,沒收李寧違法所得約90.4萬元,並處以約311.2萬元罰款。
在一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國泰君安某從業人員,利用本人及其配偶名下證券賬戶,違法交易股票,違法了證券法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3萬元,並處以5萬元罰款。
鄧舸表示,針對當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易發多發、交織發生的態勢,證監會將始終堅持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不斷加強對市場主體資訊披露的監管,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短線交易、證券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凈化市場環境,保障資本市場長期健康規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