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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銀行7.86億票據案 遏制風險有賴監管多管齊下

  • 發佈時間:2016-04-12 13: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曹霽晨

  上週五,天津銀行發佈公告稱該行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一起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7.86億元人民幣。

  天津銀行相關人士對媒體記者表示,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公司已啟動應急預案,積極做好後續處置準備;由於涉及多個利益相關方,在公安調查結果公佈前,無法對事件進行置評。

  引述業內人士的説法,認為該案可能是由買入返售的交易中的擔保物票據被取走,而未能及時收到到期的回購款引發,與農行票據案操作手法相似。

  今年以來包括農行、中信以及天津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曝出票據風險事件,1月22日,農業銀行北京分行曝出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39.15億元;1月28日,中信銀行公告稱該行蘭州分行發生票據業務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人民幣9.69億元。

  中信證券分析指出,導致票據風險的原因多樣,包括銀行存在票據交易需求(騰挪貸款額度、減少資本佔用等)、仲介提供便利(撮合票據交易,乃至一票多買、偽造假票等非法經營)、監管有空白(票據仲介游離于監管範圍之外)等。從監管角度來講,既要針對違規票據仲介進行打擊和限制,亦需對銀行票據業務進行規範,限制票據在騰挪額度等方面的作用,遏制風險仍有賴監管多管齊下。

  為了警示票據業務的風險,去年年底,銀監會下發了《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其中指出,在2015年上半年票據業務現場檢查中,發現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票據業務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不審慎行為。通知中提出了票據業務的七大風險提示,分別為:

  1.票據同業業務專營治理落實不到位;

  2.通過票據轉貼現業務轉移規模,消減資本佔用;

  3.利用承兌貼現業務虛增存貸款規模;

  4.與票據仲介聯手,違規交易,擾亂市場秩序;

  5.貸款與貼現相互騰挪,掩蓋信用風險;

  6.創新“票據代理”規避監管要求;

  7.部分農村金融機構為他行隱匿、消減信貸規模提供“通道”,違規經營問題突出。

  在紙票風險事件頻發背景下,票據業務電子化被認為是出路之一。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兩會期間透露央行正在論證籌建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平臺,這使得提高電票比例的需求十分迫切。

  就電票管理辦法、改進電票系統(ECDS)等問題,今年3月初,央行支付結算司曾下發《關於就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開展書面調研的函》,該函內容還包括是否要強制要求一定金額以上商業匯票必須使用電票辦理,金額起點應該如何設置等。

  截至2015年上半年,紙票規模佔商業匯票出票量比重仍達70%以上。央行數據顯示,2013年,電票規模在整個商業匯票出票量中佔比為8.3%,2014年達到16.2%,2015年上半年達到28.4%。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央行將下發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單張出票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商業匯票全部通過電票辦理;2018年1月起,單張金額在100萬以上的商業匯票全部通過電票辦理;到2018年底,各金融機構辦理的電票業務在本機構辦理的商業匯票業務中金額佔比應達到80%以上。此説法尚未被央行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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