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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微調計劃遭小股東冷落 *ST新億被要求核實

  • 發佈時間:2015-12-28 06:10:56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桂小筍  責任編輯:楊菲

  12月25日午間,*ST新億緊急發佈的一則公告,被市場解讀為,有關方面試圖緩解小股東對公司的信任危機。

  根據公告顯示,投資人承諾,在塔城地區中級人民法裁定批准《重整計劃(草案)》後,向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股東名冊中登記的全體股東分配,相當於向全體股東按照每10股轉增3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轉增。

  不過,隨後公司再度發佈公告稱,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説明,對投資人對轉增股份的分配計劃是否構成對《重整計劃(草案)》以及《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調整。若是,請説明公司是否應當重新履行相關決策程式。

  此外,《告知函》稱,投資人與公司管理人簽署了《對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之框架協議》,上海證券交易所請公司補充披露該協議的具體內容和簽訂時間。

  微調方案小股東仍不滿

  按照公告所示,*ST新億收到了管理人轉交來的投資人《承諾函》和《告知函》。

  兩則函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新億股份將以現有總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29.48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轉增的股份由全體股東無償讓渡,不向股東進行分配,全部由投資人受讓,受讓價款為人民幣14.47 億元。

  此方案發佈之後,遭到了小股東的強烈反對,有小股東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這個方案明顯侵害了小股東的利益,對於這種“搶劫小股東的方案”表示了抵制的態度。

  此後,*ST新億如何緩和小股東對公司的信任危機,就成了大話題。從12月25日午間的公告來看,投資人在試圖改善各方緊張的關係。

  “為了推進新億股份重整工作順利進行,投資人承諾:在塔城地區中級人民法裁定批准《重整計劃(草案)》後,按照重整計劃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的11.13億股股票中, 1.13億股由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新億股份股東名冊中登記的全體股東分配,相當於向全體股東按照每10股轉增3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票。剩餘10億股由投資人受讓,受讓價款仍為人民幣14.47億元。”公告稱。

  對於這種“微調”的方案,據《證券日報》記者的了解,在小股東中認可度並不高。

  上交所追問題細節

  由於公司出資人組會議經兩次表決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 *ST新億已于2015年12月11日向塔城中院申請批准《重整計劃(草案)》。截至《告知函》發出日,《重整計劃(草案)》尚未取得塔城中院裁定批准。

  “如塔城中院不能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重整計劃(草案)》,則*ST新億無法通過重整減債使2015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達到正值且2015年末凈資産為正值, *ST新億將於2016年度暫停上市, *ST新億的狀況將發生實質性變化,投資人與*ST新億管理人簽署的《對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之框架協議將不具備繼續履行的條件,因此,投資人特函告塔城中院和管理人,如果塔城中院未能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重整計劃(草案)》,投資人將退出本次投資,不再承擔《框架協議》項下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ST新億如是表述。

  不過,監管部門卻更關心,公司公告中提及的細節問題。

  上海證券交易所追問*ST新億,要求公司核實以下事項並補充披露: 投資人對轉增股份的分配計劃是否構成對《重整計劃(草案)》以及《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調整。若是,請説明公司是否應當重新履行相關決策程式;《告知函》稱,投資人與公司管理人簽署了《對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之框架協議》,請公司補充披露該協議的具體內容和簽訂時間。

  *ST新億昨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投資人向全體股東分配股票的承諾是投資人的單方行為,在法院批准《重整計劃(草案)》後執行重整計劃階段安排實施,並不構成對《重整計劃(草案)》以及《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調整,因此不需要重新履行相關表決程式。

  在管理人確定萬源稀金等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為公司重整投資人的當日,即11月24日,管理人與投資人簽署了《對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之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投資框架協議》”),從昨日晚間公告的內容來看,《投資框架協議》的內容和此前公告的內容並沒有明顯的差別。

  對於*ST新億,《證券日報》將繼續給予關注報道。

*ST新億(600145)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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