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寶銀因“任性”被證監會罰40萬
- 發佈時間:2015-11-19 02:31:2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楊菲
時隔五個月後,上海私募大佬崔軍及其麾下的上海寶銀終為6月份的一次“任性”行為付出代價。11月17日晚間,上海寶銀及其掌舵者崔軍因資訊披露違規收到了證監會開出了一紙罰單。18日,崔軍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不能再犯低級錯誤”。
“野蠻人”被罰50萬
11月17日晚,上市公司新華百貨公告稱,收到證監會寧夏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上海寶銀在非指定信披媒體發佈公開信,不符合資訊披露規定,證監會寧夏監管局對上海寶銀給予警告並處40萬元罰款;對上海寶銀董事長崔軍給予警告並處10萬元罰款。
今年6月2日,上海寶銀對外發佈《上海寶銀創贏投資公司致新華百貨全體股東的一封公開信》,以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要求上市公司高送轉、要求得到董事會兩席位等五項提案,向新華百貨公開“叫陣”。
崔軍及寶銀此舉引發新華百貨緊急停牌,並受到來自中國基金業協會的公開譴責,指稱上海寶銀涉嫌違規宣傳。寧夏證監局也認為,上海寶銀的提案屬於對新華百貨及公司股票價格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資訊,公開信的發佈方式不符合有關規定。6月8日,上海寶銀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崔軍否認因違規宣傳被罰
從今年4月份開始,崔軍率旗下兩隻基金,與上市公司新華百貨的大股東物美控股圍繞公司上演“增持戰”,崔軍方面數度觸及舉牌,而物美則曾通過定增預案等措施試圖“固權”。截至目前,崔軍對新華百貨的持股比例達到30%,而物美的持股比例為30.93%。
根據媒體前日報道,此次對上海寶銀開出罰單,是證監會“首次對私募違規宣傳行為進行處罰”。11月18日,崔軍向記者否定了這一説法:“我們不是因為違規宣傳被處罰,被罰是因為信披上存在一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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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軍:受罰一事對寶銀影響不大
根據新華百貨公告,崔軍及寶銀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1月18日,記者致電新華百貨欲進一步了解此事,其證券部電話無人接聽。
11月18日下午,崔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公司將“繼續堅持價值投資”,受證監會處罰一事並不會對寶銀産生大的影響。“事情並不大,就是資訊披露方面存在一點問題。罰款也不會造成太多影響,事實上我們也已經在新華百貨賺到錢了。”對於是否準備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崔軍稱,還要與董事會及律師商討後決定,後續一切行動將以公告為準。
崔軍同時承認,自己及公司在6月份的公開信事件中存在“疏忽”:“當時對這些法律法規方面的了解欠缺了一點,沒有通過律師審閱就發出來(公開信)了。”
他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前發佈公開信實屬無奈之舉。“因為當時上市公司對我們的提議不太理睬。我們才採取了當時那種激進策略。現在不一樣了,作為持股30%的股東,我們意見也變得重要,我們的一舉一動可能會引起市場波動。”崔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以後會注意言行,“畢竟我們規模這麼大了,不能再犯低級錯誤。”
至於這位“野蠻人”接下來對新華百貨是否仍延續以往策略,崔軍仍然回應“以公告為準”,“我不敢隨便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