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通訊10億“回購”忽悠投資者 承諾成廢紙
- 發佈時間:2015-11-13 07:24:32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中興通訊(000063)4個月前曾許諾的10億元回購公司股票,最終被證明只是一個忽悠投資者的玩笑。然而,由於監管方面對此並沒有細化的規定,因而投資者只能吃啞巴虧。
昨日,中興通訊發佈公告表示,將終止在人民幣10億元額度內回購A股股份的初步方案。而回頭看來,中興通訊的回購誠意從起初似乎就顯得有些不足。7月14日,中興通訊曾發佈公告稱,擬以公司自有資金回購不超過10億元的公司股票,具體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12月31日。然而,審議該項回購方案的股東大會卻遲遲未召開。北京商報記者發現,直到9月23日中興通訊才發佈了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通知,稱將在11月25日召開現場會議,但其中並沒有回購的相關議案進行審議。
“A股證券市場經過7、8月的非理性波動後,目前總體上已趨於穩定,公司披露2015年半年度報告後,自8月27日起至今公司A股股票的收盤價未出現低於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情形(前述回購股份價格上限根據公司已實施的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調整為人民幣14.8元/股);同時公司認為將擬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用於戰略産品的研發和核心市場的拓展更有利於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對於取消回購方案的原因,中興通訊做出了這樣的解釋。不過,對此一些投資者卻並不買賬。“沒誠信”、“不履行承諾,證監會應該處罰!”多位投資者在股吧中表達了對公司“食言”的不滿。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如果中興通訊能夠在公佈初步方案之後快速推出具體方案而且審議通過的話,完全有回購的機會。交易行情顯示,在8月25日、26日,中興通訊的股價都曾低於公司擬回購股票的最高價。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中興通訊當初發佈的公告就像一張空頭支票,更像是在製造概念炒作。
在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看來,由於法律方面的監管空白,類似于中興通訊的違約情況,投資者很難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