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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七連敗稱要上訴 廣藥斥其打民企弱勢悲情牌

  • 發佈時間:2014-12-30 08:59:55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三年來,加多寶與王老吉兩家涼茶公司已經接連爆發了十余起官司。到最新的“紅罐案”一審判決,加多寶公司已經“七連敗”。

  紅罐之爭:王老吉勝訴

  加多寶被判賠1.5億元表示“堅決向最高院上訴”

  2014年12月19日下午,“中國裝潢第一案”紅罐涼茶裝潢權官司塵埃落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加多寶涼茶外包裝已構成對王老吉的侵權,判決加多寶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

  除了經濟賠償之外,廣東高院判決加多寶公司于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裝裝潢,停止生産、銷售上述包裝裝潢産品,銷毀庫存侵權産品,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産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且須連續七天在指定媒體上刊登聲明,公開消除影響。

  廣東行銷學會會長楊洪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表示,“隨著案件的宣判,消費者的選擇會逐漸開始轉變,如果加多寶涼茶換成其他顏色,加多寶此前所做的所有廣告語的行銷都要全部轉換,這將是一個非常痛苦的過程。”

  不過,此次判決結果出來後,加多寶對判決結果表示強烈不滿,很快發佈公開聲明表示:“加多寶不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紅罐包裝的裝潢案的一審判決。”提出要“堅決向最高院上訴”。

  法院:附屬於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應歸還廣藥

  12月22日,加多寶在北京召開發佈會,控訴“廣東省高院助紂為虐”,並指責廣藥集團內部提前三天得知判決結果,毫無公理可言。為了更有把握贏得二審,加多寶還宣佈在全球範圍內徵集律師。

  加多寶集團黨委書記龐振國公開表示:“對於廣東高院這一罔顧事實的判決,加多寶感到震驚,感到憤怒,我們蒙受了憤世奇冤。一審判決,公理何在?正義何存?”

  關於紅罐涼茶裝潢權之爭已經持續很久,該案于2012年7月立案,2013年5月首次開庭,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涉案商品是什麼,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是什麼;涉案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歸誰所有;涉案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能否與王老吉商標或加多寶公司相分離,到底誰構成侵權;以及經濟損失如何計算。

  加多寶在公開聲明中表示,上世紀90年代,涼茶創始人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將祖傳正宗配方及製作工藝獨家傳授給加多寶,1995年加多寶董事長陳鴻道親自設計了以紅、黃兩色為主色調的金屬易拉罐裝潢,並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外觀專利,于1997年順利獲得批准。沒有加多寶就沒有紅罐涼茶;知名商品的商標和包裝裝潢是可分離的,紅罐屬於加多寶毋庸置疑;加多寶生産的紅罐涼茶不同於廣藥生産的紅罐涼茶,廣藥生産紅罐涼茶就是欺騙消費者。

  廣東高院的判決則認為,本案所涉及的知名商品為“王老吉涼茶”,該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是指:標明在王老吉紅罐涼茶産品的罐體上包括三個豎排的黃色字體“王老吉”等文字、紅色底色等色彩、圖案以及其排列組合在內的整體內容。在“王老吉”商標被許可給加多寶使用之前,該商標已是中華老字號和廣東省著名商標,在公眾中已享有相當高的知名度。廣藥集團在收回王老吉商標時,附屬於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就應一併歸還給廣藥集團。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黃武雙指出,“商標歸誰商譽就屬於誰。作為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合同行為,在沒有約定的前提下,毫無疑問商譽將從屬商標所有者。商標許可經營作為一種商業行為,存在盈虧風險,因此不能以最終結果作為導向以達到逃避風險的目的。”

  這就意味著,王老吉商標租賃期滿後,無論是好是壞,王老吉作為商標的擁有者都要接受該商標的經營現狀,而加多寶也要對王老吉的商譽放手。

  三年十余起官司 加多寶“七連敗”

  隨著廣東高院的判決塵埃落定,加多寶發出不服廣東高院判決的聲明之後,意味著這場紅罐之爭官司依然不會很快結束。

  據了解,加多寶與王老吉兩家涼茶公司從“商標之爭”到“廣告語之爭”,再到“紅罐包裝之爭”,三年來,兩家公司已經接連爆發了十余起官司。到最新的“紅罐案”一審判決,加多寶公司已經“七連敗”。

  2012年5月,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下稱“中貿仲”)做出判決,廣藥集團依法收回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生産經營權。隨後,加多寶啟用了自主商標“加多寶”繼續生産紅罐涼茶。加多寶方面稱,涼茶創始人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將配方獨家傳授給加多寶,沒有傳給其他企業或個人。廣藥方面認為此宣傳語侵犯了王老吉的商譽,將加多寶告上法庭,至此,關於王老吉和加多寶的紅罐之爭愈演愈烈。

  2013年1月3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訴中禁令,裁定加多寶實施了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要求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或與之意思相近的廣告語。此官司並沒有因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禁令而結束。

  廣東三環匯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溫旭在相關場合指出,加多寶廣告內所謂王澤邦後人所宣稱的祖傳秘方獨家授權,並無任何實質依據。廣告中所涉及的“王澤邦獨家祖傳秘方”、“王澤邦後人獨家授權”等語句,涉嫌貶低和損害王老吉的商譽。

  在長達幾年的官司審判中,廣藥方面認為,2012年5月,王老吉商標被判租用到期後,加多寶一直扮演“民企弱勢者”的角色,試圖故意製造國企與民企的對立來騙取消費者同情,綁架民意,大打“悲情牌”。

  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産權中心兼職研究員黃暉表示:“有關這一糾紛,從雙方之間最早于1995年簽訂的協議、1997年的協議到最後2000年的協議,都對‘紅罐’有著明確的約定;換而言之,雙方間協議約定的産品包裝為紅罐,而非黃罐、綠罐,這意味著並不是像加多寶公司所説,其獨創、選用了一種什麼包裝,這屬於合同約定,其包裝、裝潢的選擇設計均是在此框架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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