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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7760萬理財變借貸疑雲:永福公司老闆失聯

  • 發佈時間:2014-08-14 10:47:2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與其他眾多跑路老闆略有不同的是,讓永福公司和李晴進入公眾視野的,並非曾經的財富故事抑或遺留下的巨大債務黑洞,而是一起民生銀行與13名客戶之間關於“7760萬元理財金變身借貸”的紛爭,以及對銀行理財業務亂象的種種拷問

  2014年7月末,湖北永福投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晴突然“消失”了。

  與其他眾多跑路老闆略有不同的是,讓永福公司和李晴進入公眾視野的,並非曾經的財富故事抑或遺留下的巨大債務黑洞,而是一起民生銀行與13名客戶之間關於“7760萬元理財金變身借貸”的紛爭,以及對銀行理財業務亂象的種種拷問。

  “聽説了沒有,李晴欠著民生銀行上億元的貸款,他消失之後,民生銀行拿十幾個銀行客戶的錢抵賬,這段時間鬧得沸沸颺颺。”説這話的時候,張強(化名)拍了拍景天樓2-19-2號門上挂著的鏈鎖,這是永福公司曾經的辦公地。

  透過玻璃門往屋裏看去,這裡早已人去樓空,只剩下湖北永福投資有限公司幾個大字貼在近門口處的墻上,和貼在門口處一張該房産已歸債主黃先生管理並使用的告知。

  張強的公司就在永福公司的隔壁,作為李晴的老鄰居,和其他人一樣,相比于李晴曾經的故事,他顯然更關心這起由李晴跑路引發的銀行與客戶之間的糾紛,以及事件最終將如何收場。

  7760萬元理財金如何變借款

  與這種看客的悠閒心態相比,作為當事人之一的盧春明顯得心急如焚,直到今日他也沒弄清楚,自己1400萬元的理財金怎麼就變成了出借給永福公司的個人借款,甚至極有可能面臨血本無歸的困境。

  一切還要從2013年11月説起。彼時,民生銀行武漢分行武昌支行客戶經理韓楓找到盧春明,稱向其推薦一款高端投資理財産品,該産品只針對高端客戶,1000萬元起步,投資年化收益可達11.08%。

  盧春明説,當時韓楓多次強調,該理財産品不僅經過民生銀行層層審查,項目客戶還在該行有封閉回款賬戶監管,並在民生銀行開立了活期保證金做質押,還款保障上了“雙保險”,項目客戶還有房産門面等抵押物在民生銀行,如有問題銀行會凍結其賬戶,先還儲戶的款。

  出於對民生銀行的信任,盧春明先後於2014年5月6日、5月22日、6月6日在民生銀行辦理了三份金額分別為300萬元、800萬元和300萬元的定期存單。“他(韓楓)還告訴我,他自己家裏也買了3000萬元。”盧春明補充道。

  盧春明回憶,“按照韓楓的要求,我在空白的標準格式化合同文件上簽了字”。當時韓楓並未提示空白合同的風險及責任,只是翻到簽字的地方讓他簽名。

  據了解,與盧春明有同樣遭遇的投資人共13名,涉及資金共7760萬元。

  事情初現端倪是在7月23日,一條來自永福公司工作人員的短信讓盧春明和其他幾位投資人感到不對勁,這條內容為“盧總,您好,您有錢存在銀行給我公司質押,現我老闆已經失去聯繫5天,請保重”。

  收到短信後,盧春明和其他幾位投資人開始拿出合同認真閱讀,發現合同的內容竟是投資人借款給永福公司,並以定期存單為永福公司擔保。

  發現情況後,13名投資人開始向民生銀行要説法。7月25日下午,在民生銀行組織的協調會上,13名投資人被告知,永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晴攜款失聯了!

  盧春明告訴記者,因李晴失聯,永福公司無償還能力,13名投資人中有幾筆錢已經到期,民生銀行將作為質押的定期存單已經劃走。

  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懸疑

  按照投資人的説法,盧春明、郭曉鳴等投資人的資金是用於購買理財産品的,事先並不知曉自己定期存單的用途是借款。

  但民生銀行武漢分行卻對這種説法不以為然。

  民生銀行武漢分行辦公室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民生銀行對於投資人和永福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並不知情,借款是個人行為,雙方只是在銀行辦理了質押擔保手續,簽訂了擔保合同,這是銀行的低風險業務。

  該負責人還告訴記者,韓楓是客戶經理而並非理財經理,按照有關規定,韓楓是沒有銷售理財産品資格的。

  “借錢給永福公司的這些人,都是韓楓的客戶、朋友或親屬,韓楓的父親就借了3000萬元給永福公司,13名投資人有一些是與韓楓父親在同一家上市公司任職的高管,有一些是韓楓的朋友,所以,這是一起以個人為紐帶的借款行為,而不是銀行理財産品。”上述負責人説。

  對此,盧春明以及記者採訪的其他幾位投資每人平均提出,自己和永福公司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就算認識,也不會在沒有任何“保險”的情況下將動輒幾百上千萬元的資金借給永福公司,“我們信任的是民生銀行。”幾名投資人一再強調。

  在採訪過程中,讓記者一直感到疑惑的是,7760萬元究竟屬於何種性質?這也是投資人和銀行爭議的焦點之一。

  按照投資人的説法,這筆款項屬於理財産品購買資金,民生銀行則認為,這筆錢係個人借款。

  但根據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顯示的內容來看,卻沒有那麼簡單。

  借款合同中規定,借款用途為用於公司經營週轉,而合同第一條第五款有關融資方式如此規定,“甲方(永福公司)以乙方(投資人)在銀行開出的個人定期存款為100%保證金質押,開出銀行承兌匯票,甲方或通過票據貼現方式取得資金或直接支付票據,甲方願意接受該種方式融資並自願承擔貼現利息。乙方願意提供個人存單為質押,並辦理凍結手續”。

  也就是説,首先,這筆錢的性質是借款,其次,這筆錢辦理了定期存單,最後,這筆錢又成為了銀行開具承兌匯票的保證金。

  “按照合同來看,那我們投資人便都是傻子,自己借錢給永福公司,又用自己的錢提供擔保,哪會有這樣的事情?”盧春明認為這並不符合常理。

  曾在銀行有過多年業務經歷的財經法律評論員劉興成分析認為,根據承兌匯票的作用和合同內容來看,可以將三方面關係理解為,出具承兌匯票的銀行為出借人,永福公司為借款人,投資人為擔保人,“銀行開具的承兌匯票相當於一筆為期6個月的貸款,事實上,投資人定期存單中的存款沒有直接借給永福公司,只是為永福公司申請的承兌匯票業務進行了擔保”。

  對於期限內借款年利率,合同中約定為11.08%,其中8%由甲方按開出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金額支付,超出8%以上由乙方的定期存單所滋生的利息産生。

  必須要提的是,在借款合同中,並沒有出現民生銀行的簽字或蓋章,但唯一提到民生銀行的條款卻是,如果甲方發生逾期未及時還款的情況,民生銀行工作人員有權利在不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限制保證金(投資人的定期存單)賬戶的資金。

  老闆失聯

  銀行“保險”緣何形同虛設

  讓我們再回到事件開始,究竟李晴為何突然失聯?

  一位曾和李晴有生意往來的貿易公司老闆向記者透露,李晴資金鏈斷裂,共涉及不少於3億元的債務,目前可能已經逃到國外。但該消息並沒有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的證實。

  上述曾與李晴有過多次接觸的“鄰居”張強告訴記者,煤炭貿易是永福公司的主要業務,在煤炭市場利好之時,永福公司賺得缽滿盆滿,當時在全國其他地區設有不少辦事處,員工近百人,李晴在國外還有其他投資。“直到近兩年煤炭市場不景氣,李晴資金鏈也出了問題,消失前還拖欠了永福公司員工3個月的工資。”

  事發後,民生銀行客戶經理韓楓曾向民生銀行武漢分行遞交了一份關於湖北永福投資有限公司情況的説明。該份聲明中寫道:永福公司2010年貸款額度800萬元,後經營規模的擴大,授信額度增加為1400萬元貸款,2013年的4000萬元貸款。2009年永福公司的銷售額約為1400多萬元,2010年、2011年均為7000多萬元,2012年2.5億元左右,2013年5.8億元左右。永福公司的信用記錄良好,無逾期記錄,信用評價為A。

  為了核實材料的真實性,記者通過有關渠道得到了永福公司每年的審計報告和資産負債報表,所得數據和該份情況説明大致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除去民生銀行開具出的7760萬元的承兌匯票,永福公司尚有4000萬元的貸款沒有償還。在風險防控方面,該份情況説明中提到,銀行的風險管控措施是房産抵押(抵押率98%),同時追加了武漢鐵路中力集團有限公司和中石化巴陵分公司(永福公司交易對象)的封閉回款協議,同時追加了實際控制人李晴的連帶責任擔保。

  “賬戶中本來有5個多億的流水,事發後只剩下幾百元。”對此,盧春明等多名投資人紛紛表示不可接受,“退一萬步講,如果銀行説的那些風險防控體系能夠生效,收回開具承兌匯票的資金,我們存進銀行的錢也是安全的,而不會像現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銀行承擔風險。”

  “理財變借貸”折射理財亂象

  以第三人存單做質押,再開具承兌匯票的做法究竟該如何界定?對此民生銀行有關責任人解釋,類似委託貸款,只是銀行的一種低風險業務。

  據了解,這些承兌匯票均開具給與永福公司有貿易往來的公司,用於支付貨款或資金週轉。記者諮詢多位銀行人士和專業律師,普遍觀點均認為,承兌匯票的意義等於給用永福公司提供了一筆短期貸款。

  按照開具承兌匯票的流程,申請人需提供保證金。一位國有銀行支行行長分析認為,這是典型的以第三人的存單做質押開具承兌匯票的做法,屬於打擦邊球的行為,“銀行客戶經理經常採用這樣的辦法,既能增加儲蓄量,又能幫助授信額度不夠的客戶融資,銀行也能賺取手續費,只是一旦出現無法收款的情況,風險往往都被轉嫁到了儲戶的身上,所以原則上是不允許如此操作的。如果銀行不同意批准,是無法開出承兌匯票的。”

  在上述韓楓提供的情況説明中也如此提到:“用這種方式開展工作的好處在於,第一,這樣做可以迅速提升業績,同時為支行的業績提升做貢獻;第二,可以引進高端客戶,穩定客戶存款;第三,滿足湖北永福的融資需求。”

  除了這份説明,韓楓還曾提供給一位投資人另一份電子郵件格式的情況説明,該份説明中,韓楓提到,以投資人的定期存單做質押,為永福開具匯票業務的行為,韓楓曾多次向支行和分行的領導請示,並得到了批准。為了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該投資人提供了該郵件和發件人地址的截圖。

  韓楓在這份説明中還提到,如此做的原因在於,永福公司擴大授信額度的申請沒有獲批,又急需銀行幫助想辦法融資。

  財經評論員劉興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銀行理財業務本來是投資業務,但商業銀行往往在實際運作中另搞一套,把銀行理財業務大多做成了高利息借貸業務,或者在沒有貸款額度時把貸款業務包裝成信託業務和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近幾年通常的做法,也導致了近些年來大量信託産品和理財産品出現兌付危機,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安全。

  民生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總行正在介入調查,事件如何處理要等總行的調查結果,但無論怎樣,都會加大力度儘量協助客戶追回損失。(王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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