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團重組獲批 光大系金控集團理順股權
- 發佈時間:2014-08-04 07:30: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恒
歷時11年的光大集團重組終於塵埃落定。上週末,光大銀行發佈公告稱,中國光大集團重組改革方案已獲國務院批准。至此,光大集團將實現對所有下屬企業的並表管理,一個股權清晰的特大型綜合經營金控集團浮出水面。
>>方案
光大集團將成股份制
最終方案顯示,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由國有獨資企業改制為股份制公司,並更名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由財政部和中央匯金公司發起成立。重組改制後,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包括境外分支機構)全部資産、負債、機構和人員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承繼,這意味著長期存在的北京、香港雙總部問題將得到解決。
至此,財政部、匯金公司、光大集團、光大銀行股權關係終於被全面理清。同時,三十年來光大集團北京、香港兩個總部無法並表的問題也就此解決完畢。光大銀行表示,光大集團重組改革屬於政府主導下的國有資産變更行為。公司將配合匯金公司和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推進重組改革的相關工作,並履行後續的相關程式。
複雜股權關係將理順
改革重組前困擾光大集團最大的問題是:佔有光大集團96%以上資産的光大銀行,其絕對控股權在匯金公司手中,匯金公司持有光大銀行41.24%的股權,而光大集團持股比例僅有4.39%,無法對光大銀行實現並表;同時,集團雖橫跨境內外兩個市場,但其北京總部和香港總部作為兩個獨立法人也並沒有真正並表。
根據重組方案,財政部以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的股權、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光大香港)的股權、財政部對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享有的債權本息作為出資;匯金公司以持有的90億股中國光大銀行股份、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及承接的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本息作為出資。這意味著匯金公司將所持有的光大銀行股份,轉移給重組後的光大集團,從而使得光大集團和匯金公司分別持有光大銀行股權的三角關係,“拉直”為“匯金公司——光大集團——光大銀行”的直線關係。
>>背景
11年艱難重組改革路
光大集團前身是1983年在香港創辦的紫光實業有限公司,屬於中央管理的國有企業,于1984年更名為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總部設在香港。1990年,中國光大集團在北京成立總公司,也就是光大集團北京總部,此前的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同時改為香港總部,而且北京和香港總部互不隸屬。
20世紀90年代,光大集糰子公司光大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因投資不當導致資不抵債被央行撤銷,子公司光大銀行因鉅額不良計提導致虧損。據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透露,從2003年底起,光大集團已經開始設計重組方案,但由於情況複雜,重組改革方案一直未能敲定,直到2007年8月5日,國務院終於批准了光大銀行和光大集團注資重組的方案。
此後,光大集團開始了重組改革進程:2009年8月,光大證券掛牌上市;2009年6月,光大金控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8月,光大銀行掛牌。2013年1月10日,國務院原則同意對光大集團重組改革方案作適當調整,光大集團對光大銀行並表。唐雙寧彼時曾表示,“光大集團改革重組歷時十年進入收尾。這次全部並表後,光大集團將成為名副其實的特大型綜合經營‘金控集團’。”
唐雙寧表示,此次國務院最終批復的細化方案,標誌著自2003年7月開始的光大集團改革重組工作全部完成。記者了解到,隨著集團重組改革完成,按照唐雙寧的規劃,光大集團擬擇機引進戰略投資者,條件成熟時整體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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