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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榮年內幕交易案浮出水面 利益輸送涉多公司

  • 發佈時間:2016-02-04 08:17:48  來源:新華網  作者:程丹  責任編輯:李航

  社會關係網複雜,曾多次干擾稽查執法;某券商證券投資部總經理張某夥同妻子涉嫌建老鼠倉

  內幕交易、老鼠倉,資本市場這些出現頻率較高的違法違規行為,向來是證監會稽查執法的打擊重點。隨著證監會調查的深入、公安機關的介入,曾轟動市場的“薛榮年內幕交易案”,“張某老鼠倉案”浮出水面,其共同特點在於涉案金額巨大、涉案當事每人平均為對資本市場頗為熟悉的證券從業人員。

  薛榮年連環驚天案

  本應是一起異常交易案,誰料牽出了一宗罕見的特大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窩案。

  2014年11月證監會對“巢東股份”異常交易啟動初步調查,並於2015年1月將所獲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在調查中證監會發現,原平安證券總裁、華林證券董事長薛榮年作為內幕資訊知情人向其親屬朋友多次洩露內幕資訊、從事內幕交易活動,並指使其親屬朋友進行內幕交易,同時通過親屬設立公司在其保薦的多個項目中PE入股實現利益輸送,交易總金額超過1億元,非法獲利總金額超過5億元,涉及包括巢東股份、東源電器、魚躍醫療等多家上市公司,案件性質惡劣,犯罪情節嚴重,屬於罕見的特大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窩案。目前公安部門正在對該案開展偵查工作。

  調查人員在調查中發現,一是錢某某賬戶在2014年9月下旬連續三個交易日累計買入“巢東股份”200余萬股,交易金額2000余萬元,買入時間點與敏感期完全吻合,後發現錢某某賬戶的實際控制人是其兒子陳某某,資金來源為陳某某賬戶賣出“東源電器”獲利所得資金;二是李某賬戶于2014年8月中旬突然轉入300余萬元,當日基本全部用於突擊買入“巢東股份”,此前該賬戶餘額僅為3.4萬元。該賬戶的實際控制人為其女婿戴某某。通過週邊調查分析比對後,調查組發現陳某某和內幕資訊知情人薛榮年及其愛人曾某為銅陵學院校友,關係密切,且在2014年9月上中旬兩人曾在合肥見面,見面後第一個工作日陳某某開始鉅額買入“巢東股份”,時間點存在巧合;李某賬戶的實際控制人戴某某為薛榮年妻弟,任金通智匯法定代表人(薛榮年為金通智匯實際控制人)。兩人都同時與薛榮年存在關聯關係,至此調查組確定以陳某某賬戶為突破口、以薛榮年為核心展開深層次調查。

  隨後,一個龐大的內幕消息鏈條被挖掘出來。

  調查組通過追查陳某某個人賬戶資金來源過程中發現,陳某某在2013年4月1日“東源電器”因資産重組停牌前,在敏感期內買入“東源電器”1000余萬股,成交金額6000余萬,其中,陳某某買入“東源電器”的資金來源包括了向薛榮年弟弟薛永某和弟媳朱某某借款3100萬元,這3100萬元來源於石河子融科華投資有限公司,朱某某持有該公司30%股份,融科華資金來自於減持“魚躍醫療”所得和分紅款。融科華為魚躍醫療的上市發起人之一,同樣巧合的是,融科華的法定代表人為薛榮年妻弟戴某某,魚躍醫療上市保薦機構為平安證券,薛榮年時任平安證券投行部總經理。調查組認真分析證據資料後認為,上述連環案是一系列週密策劃、環環相扣、手法隱蔽的重大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背後的主謀人應當就是不顯山露水、隱藏極深的薛榮年。

  因薛榮年闖蕩資本市場多年,擔任過多家券商投行部門的負責人,深諳國內資本市場運作規律和法律規則,善於利用法律法規躲避調查、逃避監管,給調查工作帶來極大阻礙。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調查對象之間大多存在親屬、朋友、校友關係,形成攻守同盟,共同製造偽證,干擾調查視線,破壞調查進程,內幕資訊傳遞過程和資金劃轉關係無法快速還原。同時,薛榮年在辦案過程中還多次利用其特殊身份向調查組施壓,要求調查組放棄調查,遭到拒絕後又多次託人向調查組求情,請求放其一馬。

  在薛榮年通過發送威脅短信、惡意舉報、污衊陷害等方式企圖阻礙案件調查的壓力中,證監會徹查到底,最終把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

   打擊“碩鼠”

  另一起案件是“2015證監法網行動”第一批交辦案件之一,違法交易股票累計23億余元,累計獲利上千萬元。

  證監會調查初步認定,某證券公司原證券投資部總經理張某,負責證券投資部投資管理工作,在其任職期間,是該部門唯一有投資決策和指令下達許可權的投資經理。張某利用其職務便利,不但完全知悉某證券公司自營賬戶交易的標的股票、時點和數量,而且在投資許可權內有完全的控制權,其夥同妻子黃某控制並使用“宋某明”、“文某”、“宋某成”賬戶通過手機或筆記型電腦稍早于、同步或稍晚于某證券公司自營賬戶趨同交易相關股票,違法交易股票累計23億余元,累計獲利上千萬元。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本案中老鼠倉行為涉及券商自營部門和資管部門,不同於以往的基金公司老鼠倉,具有相對隱蔽性。證監會因地制宜,針對個案特點設計取證計劃,突破常規的“先外後內”的取證方式,採用“由內而外”的策略,先對機構突擊行動,給對手一個措手不及,進場後一個小時就鎖定涉嫌人員。在獲悉張某已離職的情況後,調查組立即兵分幾路,趕赴其新任職機構與住所地址,啟動調查三小時即找到張某本人,勸説張某配合調查。調查組經過8小時連續奮戰,取得了本案的關鍵證據。

  據了解,為防止嫌疑人潛逃境外,調查組第二日向證監會稽查局申請對本案的涉案嫌疑人張某及其配偶採取了邊控措施。張某抵觸情緒嚴重,與調查組接觸後的第二日即出逃境外。調查組在多方聯繫、反覆勸説張某及配偶配合調查的基礎上,立即通過人民銀行、房産登記部門、公安部門、商業銀行等多種渠道摸排嫌疑人資産,申請凍結涉案財産,防止其轉移資産,為後期的偵查、處理打下基礎。

  出境在逃的張某後與調查人員越洋通話數小時,最終被勸説回國配合調查,在2015年9月,張某主動回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當日取保候審。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行移送起訴。

  證監會相關人士認為,本案的老鼠倉涉及證券公司自營部投資經理利用自營賬戶未公開資訊違規交易股票,相較于基金經理,證券公司自營部門的投資經理不需要報備及公告,社會關注度相對較低,違法行為更加隱蔽和難以發現。同時,相較于基金公司,證券公司對自營和資管等投資部門工作人員的行為管控不夠全面系統,也為老鼠倉埋下了隱患。

  證監會表示,上述案件的成功查處拓展了證監會打擊老鼠倉的深度和廣度,體現了證監會對老鼠倉“零容忍”的堅決態度,對敢於以身試法的違法犯罪分子給予了深刻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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