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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券商被查原因揭曉:兩融業務違規

  • 發佈時間:2015-11-30 07:18:32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圖片來源:資料圖)

  本月26日,中信、海通、國信三家券商同時接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一時引起市場多種猜測。29日,三家券商先後發佈公告 ,解釋了被立案調查的原因,均為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中涉嫌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未按照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的規定。

  中信證券表示,對於26日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公司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相關調查的開展。經核實,本次調查的範圍是公司在融資融券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未按照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規定之嫌。

  海通證券則在公告中稱,公司對此次證監會調查高度重視,立即在公司內部對相關業務進行了緊急核查。之後,公司圍繞此次調查,繼續對公司的相關業務進行了進一步核查。28日,經多方了解核實,公司本次因在融資融券業務中涉嫌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未按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的規定,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三家券商均表示,後續將繼續全面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深度分析】

  中信海通國信一份公告三家“共用” 因兩融被立案處罰有多重?

  中信海通國信三家券商真像是近期市場上的難兄難弟。先是同時發佈沒有明確理由的被處罰公告,讓市場一頭霧水;今天這三家券商又像是約好了時間,約好了理由,又同時發佈“釋疑”公告。

  11月25日,中信證券、國信證券同時發佈公告稱,因涉嫌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26日海通證券也發佈類似公告。到底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中的哪一條呢?一時間業界雲裏霧裏。

  答案今日揭曉。三家券商今日同時發佈“釋疑”公告,原因驚人一致,皆因融資融券業務涉嫌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未按照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

  若按照公告披露,這三家券商將面臨最嚴重的處罰是:罰沒違法所得6倍,或處30萬罰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撤銷任職資格或證券從業資格。

  三家券商將面臨何等處罰

  像是約好了時間,約好了理由,今日,中信、海通、國信相繼公告,解釋了11月26日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的後續情況,原因出奇一致,皆稱因融資融券業務開展中“涉嫌違反《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未按照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是因為兩融?因為沒簽合同或者簽的合同不合規定?説起兩融,從2010年開啟試點至今,也有5年時間了,資本仲介屬性鮮明的業務給券商帶來了豐厚的利息收入,深諳此道的券商也不是第一次開展業務了,竟然會“未按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真是你不説我還明白,你説了我倒糊塗了。

  照此説來,既然涉嫌違反2008年施行的《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那我們就有必要看看這一條款的具體規定:

  這一條款共細分為12條,其中第七條是:未按照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或者未在與客戶簽訂的業務合同中載入規定的必備條款。

  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

  簡而言之,這三家券商面臨最嚴重的處罰就是罰沒違法所得6倍,或處30萬罰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最嚴重的處罰是撤銷任職資格或證券從業資格。

  兩融為何頻頻埋了地雷

  中信、海通、國信因兩融被處罰已經不是第一次,但這次顯然有些不同,業內人士認為與今年的市場密切相關。

  最早是今年1月16日,證監會對45家證券公司的融資類業務現場檢查結束,當時中信、海通、國泰君安存在違規問題,被採取暫停融資融券賬戶三個月的處理,對民生證券和廣州證券、齊魯證券等5家公司採取警示的監管措施。

  到了今年4月,證監會又通報了6家券商在融資融券業務中有違規行為,其中國信證券存在向不符合條件的客戶融資融券問題,違規情節較重,證監會責令其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

  及至9月,監管降杠桿的過程及救市措施的實施中,對券商的處罰也慢慢升級。

  中信證券總經理程博明、運營管理部負責人于新力、資訊技術中心副經理汪錦嶺等人因涉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被公安機關依法要求接受調查。海通證券被扣分嚴重,而國信證券因為司度貿易公司大規模融券賣空提供便利而被監管層通報,相關的主要負責人也被約談和內部追責。

  近期,中信證券又被傳出半年虛增收益互換業務逾萬億,説到底這與兩融共同之處都是融資類業務,融資杠桿直接影響入市資金規模,這也正好説明瞭為何兩融頻頻牽動監管的神經,而券商也頻頻在此踩中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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