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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資源稅12月1日起從價計徵

  • 發佈時間:2014-10-10 07:0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娟娟

  分析師表示,此舉將幫助煤企告別“微利”困局

  資源稅改革的重頭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即將啟動。從今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儘管國務院決定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的改革要到12月方能實施,但很顯然,國家已經著手在救煤企。”一家券商煤炭行業分析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出臺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政策會增加煤炭企業的壓力,因此國務院不斷強調先“清費”再“立稅”,這樣推動改革,阻力將減小不少。

  “各省在推進這一改革過程中必須把握一個關鍵點:改革絕不能讓企業增負,而要為稅費比例逐步合理奠定基礎。”9月2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表示,要立即著手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停止徵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取消原生礦産品生態補償費、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等,取締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基金,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

  在目前煤炭市場持續低迷,價格大幅回落的情況下,不少業內人士擔憂,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會進一步加重煤企負擔。

  “此次煤炭資源稅改革最終能否降低煤炭企業的負擔,還要看各地方清理其他稅費的力度及最終定下來的稅率,但從價計徵必然有利於引導國內煤炭産量下降,提高資源利用率,幫助煤企告別‘微利’困局。”有煤炭行業分析師表示。

  對於市場普遍關注的煤炭資源稅率,改革文件中沒有具體涉及,但今年6月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山西、新疆、青海、內蒙四省調研,並徵求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意見時,參與調研的專家稱,全國各省煤炭政策不一,資源狀況不同,所以各省上報的方案中,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稅率從2%-10%不等。

  “先以5%左右的稅率將改革落地,後期視市場情況和各方反應再做調整。”一位煤炭行業資深研究員建議,如果稅率過低,就起不到改革目的,如果過高,會給宏觀經濟走勢帶來壓力,同時會招致煤炭企業的反對而增加改革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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