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最高人民檢查院官方微網志上披露茅臺原董事長袁仁國的審查細節。
據視頻顯示,早在2018年10月,貴州省監察委員會對袁仁國涉嫌職務違法問題立案調查。在辦案過程中,40多名辦案人員從袁仁國家中清點出黃金製品、手錶、珠寶、字畫等1588件,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幣、美元、英鎊現金等若干,辦案人員用了一天一夜才清點完畢。
辦案人員對該案件表示,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案件,它的時間跨度特別長,案件筆數特別多。雖然他只是一個受賄罪,但是其實他的受賄手段是比較複雜的,整個案件卷宗大概100多本。
經審查發現,整個案卷凸顯出來的都是袁仁國利用特殊資源的審批權,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臺酒經營提供幫助的行為事實。從1994年到他案發為止,受賄金額高達1.1億元。
2021年9月,袁仁國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對袁仁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