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披露屢次違規被罰,信達證券被動成為大股東
獨立董事已經無法與公司取得聯繫,公司的辦公地址已搬遷至新疆烏魯木齊市。不僅公司及獨董失聯,資訊披露窗口也被封鎖。
2018年7月2日,由於“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中毅達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復牌,股票簡稱變更為“*ST毅達”。2018年12月27日,大申集團曾經出質給信達證券進行融資的質押物2.6億股*ST毅達股票,作價5.05億元交付給信達證券用於抵償相應金額的債務,該部分股票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4.27%,因而觸發了信達證券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的義務。
公司搬家,獨董失聯
2015年4月,大申集團將其所持有的2.6億股*ST毅達股票出質給信達證券進行融資。此後,大申集團多次違約,信達證券多次向其要求清償債務或提前購回,並向司法機關要求強制執行。上述被質押的股份于2018年11月17日和12月22日兩次在淘寶網網路司法拍賣平臺公開拍賣,但因無人競拍,均導致流拍。2018年12月27日,上海市一中院裁定,解除對大申集團持有的*ST毅達2.6億股限售股股票的凍結,將標的股份作價5.05億元交付給信達證券,用於抵償相應金額的債務。因標的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4.27%,超過20%,信達證券被動成為大股東,並觸發履行權益變動的資訊披露義務。
1月10日,上交所發佈的《關於督促*ST毅達儘快恢復資訊披露有效來源的監管通報》稱,1月7日,上交所發現不能聯繫到公司負責資訊披露的具體經辦人員,也未能取得公司新任董事長張培的聯繫方式。此後經多方努力,上交所聯繫上該公司在任獨立董事,要求其儘快督促董事長確保資訊披露聯繫暢通。但截至2019年1月10日17點,相關獨立董事仍未聯繫到公司董事長。迄今,上交所未能取得與上市公司的有效資訊披露聯繫。
*ST毅達于1月11日晚發佈公告稱,獨立董事黃皓輝、任一、鄭明和程小蘭均無法與公司取得聯繫。按照上交所的説法,獨立董事用原有聯繫電話與公司進行聯繫,結果電話無人接聽。
新京報記者于1月14日上午撥打*ST毅達披露的董秘辦電話,顯示該號碼已經是空號。
信披違規,屢被處罰
2018年6月28日,由於中毅達新一屆董事會于2018年6月28日經股東大會選舉産生,不能于7月1日前審議並披露2017年度報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3.2.1條第(六)項的規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的,交易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於是,*ST毅達于當年7月2日起,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直到2018年8月30日,*ST毅達才正式發佈2017年年報,但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該年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在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052.14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29億元,扣非後的凈利潤為-10.84億元。同時,報告期內,公司分別失去對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立成景觀建設有限公司、貴陽中毅達觀山湖産業園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的有效控制權,分別對三家子公司做出8139.38萬元、1.23億元、1500萬元的資産減值處理。
2018年三季報顯示,公司在報告期實現營業收入0元,報告期內並未進行主營業務的相關經營活動,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174.10萬元,扣非後的凈利潤為-2113.34萬元。該報告未經審計。*ST毅達此前已因2017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2018年財報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股票將在2018年年報披露後被暫停上市。
另外,*ST毅達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上交所的《紀律處分決定書》,原定於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年報和2018年一季報,直至2018年8月30日才披露,延遲披露達四個月之久,情節極其嚴重。2015年三季報中,公司虛增收入,財務資訊披露不真實;2017年12月21日,*ST毅達向子公司新疆中毅達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虛開35億元無交易實質的商業承兌匯票,公司既未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程式,也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2017年半年報和三季報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意見披露不準確、不完整;2018年的第一次、第二次股東大會均未能按規定正常召開,導致公司遲至2018年3月21日才在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上述變更年審會計師議案,對年報編制和披露工作造成嚴重影響。上交所對涉事的當事每人平均予以處罰。
52家公司瀕臨退市
同花順數據顯示,截至1月14日,滬深兩市共計66家上市公司股票披星戴帽。其中,ST中基、ST淮油、ST河化、ST昌九、ST坊展、ST中安、ST大控、ST昌魚、ST宏盛、ST運盛、ST銳電、ST滬科、ST嘉陵、ST岩石等14家上市公司于2018年發佈《關於公司股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及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其餘52家上市公司仍存在退市的風險。
1月4日,*ST華澤發佈公告稱,2018年度,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0億元-13億元,同比增長56.29%-43.18%,但因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14.1.1條、14.1.3條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深交所已決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3日起暫停上市。2018年6月11日,*ST華澤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極有可能成為2019年的退市第一股。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