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官方網站昨日發佈資訊,對2017年證監會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情況進行了介紹。據統計,證監會派出機構去年全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數量、罰沒款金額雙雙創出歷史新高。
統計顯示,2017年證監會派出機構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23件,同比增長44%,佔同期全系統行政處罰數量近40%;罰沒款金額2.06億元,同比增長57%。
從處罰案件的地域分佈看,華東地區9家派出機構處罰37件,華南地區4家派出機構處罰25件,華北地區5家派出機構處罰19件,西南地區5家派出機構處罰15件,西北地區5家派出機構處罰11件,東北、華中地區分別為4家派出機構處罰8件。證監會分析認為,派出機構處罰案件數量與各轄區市場規模、執法能力相適應,證監會全系統行政處罰一盤棋的格局初步形成。
與此同時,去年證監會派出機構通過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密切配合,實現了對違法行為從線索發現到立案處罰的快速反應和無縫連結,嚴懲了一批社會呼聲高、市場較為關切的類型化案件。
具體而言,一是劍指私募基金亂象,集中處理了一批私募基金違法行為。深圳證監局、湖北證監局、青島證監局等派出機構對9傢俬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向投資者承諾保本或最低收益、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産品等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二是堅決打擊大股東違法減持行為。為避免大股東“抽血走人”、踩踏中小投資者,江蘇證監局、吉林證監局、新疆證監局等派出機構對27起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大股東違法減持類案件作出處罰,約束上市公司內部人合法依規買賣股票,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嚴懲從業人員炒股行為。禁止從業人員交易股票是監管部門預防從業人員“近水樓臺”、“監守自盜”的有效抓手。上海證監局在楊泰華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對當事人開出5700萬元的“大額罰單”,創派出機構單個案件罰沒款金額之最,有效震懾了利益輸送。
證監會官網資訊稱,過去一年,證監會派出機構不懼壓力、迎難而上,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辦法,敢於用足用好法律空間,對證券市場中各類違法交易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在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理念下,對市場亂象抓早抓小,為規範市場秩序,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與此同時,證監會派出機構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也經受住了司法審查的檢驗。據統計,2017年證監會派出機構被訴案件共5件,其中證監會勝訴3件,法院駁回原告起訴1件,原告主動撤訴1件。
據介紹,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通過對派出機構執法工作監督指導、制定統一的執法標準、發佈疑難問題問答指引,開展全系統執法培訓等形式,加強對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的統籌協調,保證了全系統處罰案件審理品質統一、執法標準統一、處罰力度統一。
2018年證監會將進一步整合全系統行政處罰資源、提升行政處罰效能,不斷強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嚴懲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凈化資本市場生態,為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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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單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