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為子公司或其他企業的融資、其他負債行為進行擔保,是一種常見的商業行為,但是,在實際經營的過程中,多家上市公司擔保帶來的潛在風險已十分緊迫。
Wind數據統計顯示,截止到4月17日下午,可供統計的數據中,以“擔保總額佔凈資産比例”為指標排序可知,已有52家上市公司的擔保超過凈資産。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博士王桂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解釋,企業的擔保總額佔凈資産比例,在他看來,30%以內比較合理,最高不要超過50%,而“(擔保)太高説明企業的隱形債務太高,存在風險。”
亞星化學擔保為凈資産26倍
在這52家擔保超過凈資産的上市公司中,亞星化學的擔保總額佔凈資産比例最高,超過26倍。
亞星化學去年的年報顯示,報告期內擔保總額為1.924億元,擔保總額佔公司凈資産的比例為2618%。需要注意的是,亞星化學目前的經營情況並不算好,年報顯示,2016年度公司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2678.17 萬元,實現了扭虧為盈。非經常性損益合計為10065.73 萬元,主要項目是收到濰坊市財政局財政補貼1億元。
事實上,亞星化學的擔保問題,也已經引發了監管部門的注意,此前,交易所向公司下發了問詢函,要求説明原控股子公司濰坊亞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已更名為濰坊樂星化學有限公司)擔保的相關情況。
交易所提及,樂星化學2016年虧損7158.44萬元,期末凈資産為-10419.62萬元,其盈利能力較差,且處於資不抵債的狀態。請公司結合樂星化學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核實並補充披露在已不再持有樂星化學股權的情況下,公司為樂星化學償還到期信用證和提供擔保的必要性及商業合理性,説明是否會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有關決策程式是否審慎等。
亞星化學解釋,擔保係該公司股權出售前已形成的擔保事項,為了保護公司的利益,2016年11月份,公司與亞星湖石簽署了《反擔保抵押協議》,亞星湖石以其持有的評估凈值為18064.92萬元的動産為公司提供的擔保提供了抵押反擔保,公司已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完成相關動産抵押登記手續。
而樂星化學本次到期信用證,屬於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的2016年度授信期及授信擔保額度範圍。根據中國銀行的《告知函》,若樂星化學不能按時償還到期信用證,中國銀行有權向公司追償,並影響公司與中國銀行業務的開展。截至本回復出具日,公司對樂星化學已履行的連帶擔保責任及正在履行擔保責任的借款共計12533.95萬元。公司現在正在中國銀行申請2017年綜合授信,公司信用證業務都在中行開展,並且每月都有到期貸款,樂星化學信用證逾期,勢必影響公司在中國銀行的業務及2017年授信的批復,進而影響公司的生産經營,故代樂星化學償還公司擔保的信用證,是為了避免公司在中國銀行的業務出現停頓,保證公司生産經營正常進行採取的應對措施。
企業隱形債務風險需警惕
除了亞星化學之外,在擔保超過凈資産的上述52家公司中,有5家屬於ST類企業,查閱這5家公司的情況可知,經營壓力依舊不小。
“擔保一般是指債權債務擔保,它為企業投融資過程中起到了保障作用。如果債務人不能及時清償債務,就應當由擔保人代替清償。對於上市公司來説,擔保實質上是隱性債務的一種形式,因此如果擔保佔凈資産比重較高,就表明上市公司的債務較高,需要債務去杠桿”, 王桂虎認為,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過高的擔保意味著企業的隱形債務較高。
對於企業債的風險,王桂虎則對《證券日報》解釋,會有兩個方面的表現,“企業資金週轉會出現不暢,容易誘發債務風險傳遞的多米諾骨牌效用,對企業正常經營形成傷害;在經濟下行的背景下,企業高負債風險向銀行傳遞的概率增大。”
(責任編輯: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