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酒店企業稅負將下降
- 發佈時間:2016-04-26 02:22:2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倪銘婭
近期,有媒體反映,“五一”假期期間,凱悅、洲際、萬豪、希爾頓等國際酒店集團紛紛以營改增為名進行漲價。對此,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5月1日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在即,為確保酒店業稅負只減不增,在營改增制度設計過程中,已充分考慮了酒店業特點,只要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好,一般來説,酒店企業稅負水準將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
上述負責人表示,由於酒店業業態多樣,包括住宿、餐飲、理髮、健身、休閒等多種服務,政策適用、稅收徵管比較複雜,財稅部門將重點對其進行納稅培訓和政策輔導,稅務部門將在增值稅發票的領取、開具以及進項發票的取得等方面,做好納稅服務工作,幫助企業儘快適應增值稅制度。企業也要做好充分準備,在規範經營活動特別是財務核算上及時調整,以迅速適應稅制轉換。同時,酒店業採購的進項種類也較多,既有服務又有貨物,貨物中還包括設備、房屋、農産品等,企業應當加強採購環節的管理,充分取得進項發票,實現稅負合理降低。與原先繳納營業稅相比,酒店業改為繳納增值稅後,關於稅收的具體增減情況,上述負責人表示,酒店業徵收營業稅時,納稅人無論其經營規模大小,都應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銷售額),包括房費、服務費等,按照5%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改徵增值稅後,酒店業的納稅人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酒店,將其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政策規定,這部分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即:銷售額×3%),與原先5%的營業稅稅率相比,其稅收負擔直接下降約40%。
第二類,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酒店,將其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這部分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增值稅是價外徵收而營業稅是價內徵收的,因此,6%的增值稅稅率按營業稅口徑返算,相當於5.66%的營業稅稅負水準。也就是説,營改增後酒店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即使沒有任何進項稅可以抵扣,稅負最多也只比營業稅制度下增加0.66個百分點。而改革後,酒店的材料採購、設備採購、服務採購、不動産購置和租賃、辦公支出等都可以獲得進項抵扣,總體上看,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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