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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詳解養老金入市:不存在政策障礙

  • 發佈時間:2016-04-23 07: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趙學毅 左永剛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他建議,基金業率先探索與個人賬戶(個人選擇權)相匹配的養老基金産品和投資運營機制

  4月22日,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包括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全國社保基金在內的各類養老金市場化投資運營已經不存在政策障礙。

  他是在由中國基金業協會主辦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與實踐國際研討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李超指出,強大的養老金管理體系既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也是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的壓艙石。作為最重要的長期資金,養老金能夠發揮長期價值投資優勢,改善資本市場投機性強和波動性大的痼疾,並推動公平、有效率的經濟增長。同時,養老金投資也迫切需要一個更加健康、穩定、為投資者創造價值的資本市場。

  “養老金作為社會穩定的安全閥,在現代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發揮著獨特價值。在投資運營上,成熟的養老金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廣泛投資于本國乃至全球有長期回報能力的資産,使養老金參與人平等地享有經濟增長成果,是另一種形式的收入平等。”李超表示,養老金不斷地將當期儲蓄的一部分轉化為長期資金,由專業機構配置於股票、債券,或直接投資于公司股權或資産,追求長期穩健收益,自發地轉化為經濟增長所需的長期資本,從而提高了全社會金融資本的配置效率。

  李超指出,中國養老金體系的完善需要存量改革與增量改革並重,增量改革要重點加快建立以個人養老金賬戶為基礎的第三支柱養老金體系。他建議加快構建以個人賬戶為基礎的第三支柱養老金體系,使個人賬戶按積累制獨立運作,提高繳費激勵和保障水準,彌補第一、第二支柱的不足,更好地保障未來全體國民的老年生活水準。

  李超認為,“第三支柱養老金制度設計需要考慮三個要素,一是參與機制具有普惠性;二是繳費機制遵循自願原則且有足夠激勵;三是運作機制透明高效,有成本效益優勢,提供多種符合養老需求的金融産品。因此,我國第三支柱養老金應當充分借鑒國際成熟經驗,最大程度上將社會分散的、缺少生命週期規劃的養老資金轉化為集中管理的基金,通過專業化運作,提升國民自我養老保障能力。”

  李超説,第三支柱養老金應為每個社會成員提供養老儲蓄賬戶,允許個人自願向該賬戶繳費,在一定限額內享有稅收優惠,個人賬戶編碼、繳費、投資、提取、稅收等資訊,由全國統一授權機構進行管理,賬戶運作監管依託該機構的資訊實現。

  他認為,可以向個人賬號統一提供經認可的投資産品,實行較低費率,開放個人選擇權,推動養老産品市場化競爭,建立養老金管理機構和養老産品監管機制。

  李超強調,基金業要充分發揮運作透明、專業規範的制度優勢,率先探索與個人賬戶(個人選擇權)相匹配的養老基金産品和投資運營機制。經過多年研究和社會各界不懈推動,2015年8月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已頒布;2016年3月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也已經發佈,包括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全國社保基金在內的各類養老金市場化投資運營已經不存在政策障礙。

  李超表示,在養老金投資管理方面,我國已經擁有了一個較好的起點,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已經取得了很好的經驗並可供借鑒。在發展第三支柱方面,中國沒有歷史包袱,可以避免路徑依賴,發揮後發優勢,在吸取各國經驗的基礎上構建適合自己的投管運營體系。

  李超指出,對基金業來説,養老金第三支柱制度的構建將為行業的良性發展提供重要契機,要從投資運營機制和投資産品兩方面作出前瞻性設計。在投資運營機制方面,要系統地考慮養老金對機構組織形式、內部治理、合規風控、業績標準等方面的要求,積極地自我改造,主動匹配養老金的特點和需求,建立養老金投資的專業標準和投資文化。在養老金投資産品方面,要發展出專業化、專屬性養老金投資管理工具,契合養老金持有人的風險收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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